4.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笔试,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等14个考区,每个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笔试科目全部实行网上阅卷。
5.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面试,全省设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音乐学院等3个考点,其中黑龙江大学考点承担戏剧与影视学类面试工作,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承担舞蹈学类面试工作,哈尔滨音乐学院考点承担音乐学类面试工作。
6.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对书法学专业、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所涵盖和对应的专业划定合格线,考生于2023年1月11日后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查询本人省级统考成绩和是否达到合格要求。合格的考生,如需参加校考,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黑龙江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考生持合格证方可参加院校组织的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所涵盖和对应专业的专业课校考。
7.报考音乐学类的考生,在参加声乐演唱科目或器乐演奏科目考试时,须自备两首曲目,考试现场随机抽取一首曲目,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演唱科目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碟,参加器乐演奏科目考试的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和乐谱。考生在参加器乐演奏科目考试时须将乐谱上交考点考务组。
8.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科目的考生,在面试时须素颜参加考试,不得化妆;需露出眉毛及耳朵;如佩戴隐形眼镜须为全透明款,不允许佩戴美瞳隐形眼镜。
9.音乐学类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生成公式。
视唱科目满分为30分,其他科目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各科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后生成音乐学类各专业的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每科成绩折算后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记分)。
(1)音乐表演(声乐)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分)×1.4=声乐最终成绩。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
(2)音乐表演(器乐)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分)×1.4=器乐最终成绩。
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3)音乐学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分)×0.7=声乐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分)×0.7=器乐最终成绩。
音乐学专业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10.省招考院通过“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准确、及时报送艺术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和省级统考的专业类别(含子类别)、报名信息、成绩信息、成绩分布情况等信息,供高校在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审查考生校考报名资格及上报专业校考成绩时使用。
11.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日程安排。
(1)美术与设计学类
(2)舞蹈学类
(3)戏剧与影视学类
(4)音乐学类
(5)书法学专业
1.我省省级统考未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省内高校经省招委会办公室批准后,可组织校考。省外高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拟在我省设立考点的,需向黑龙江省招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组织。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前。若高校对我省省级统考类别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持有不同意见,可与省招考院进行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2.省属高校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省外高校须在我省指定考点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省内外高校须在考前一周,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同时上报考试工作方案(疫情期间还需上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将视情况派人进行工作巡视、指导。拟组织校考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原则上不组织初选的高校不予审批在我省组织校考。未经批准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其校考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解决。校考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招生高校公布为准。
3.校考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组织实施,高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
4.凡我省省级统考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高校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试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应面向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省内高校招生的我省统考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必须承认我省统考成绩。
5.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招生的我省艺术类统考所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以承认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中进行校考。
6.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参加我省组织统考的书法学专业、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所涵盖和对应专业校考的考生还须持“黑龙江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进行考试。高校可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对艺术类考生是否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进行审验。
7.高校校考结束后,通过“阳光高考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准确、及时上传艺术类校考考生报名信息和校考成绩信息。省招考院下载校考报名和成绩信息,集中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严格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监管。省内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要按相关要求制定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简章需提前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组织相关专业正式测试前一周,学校需报请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同时上报考试工作方案(疫情期间还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教育厅和省招考院将视情况派人到校进行工作巡视、指导。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印制),用中文或英文填写;此表须从留学基金委网站上下载打印使用(http://studyinchina.csc.edu.cn);佳木斯大学代码为:10222;
(2)经公证过的高学历证明,且公证文件必须为英语或汉语;有HSK证书者请提供HSK证书复印件。
(3)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要求900字以上;
(4)申请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推荐信(申请本科不需要提供);
(5)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的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的表格《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6)护照复印件;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招生对象:
(1)本科生:申请者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博士生:申请者具有硕士学位,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普通进修生、短期培训生。
注:对于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且父母不在中国境内常住的留学生,其父母必须正式委托在中国境内常住的外国人或中国人作为该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供书面证明。
2、申请材料:
(1)《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一份,由我校统一发放使用。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经过公证的高学历证明,且公证文件必须为英语或汉语。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国外院校),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4)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推荐信。
(5)用英文填写的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6)护照复印件。
3、费用标准:
(1)报名/注册:400元
(2)学费标准
类别 | 专业 | 收费标准(元) | 报名时间 |
本科生 | 文科类 ( 包括汉语言文学专业) | 14,000/学年 | 可随时申请。 ※ 我校有汉语进修、汉语本科课程,并有HSK考点,方便学生参加HSK考试。 |
理工类 | 16,000/学年 | ||
艺术、体育类 | 18,000/学年 | ||
医学类 | 汉语授课 20,000/学年 | ||
硕士生 | 文科类 | 23,000/学年 | |
理工类 | 汉语授课28,000/学年 | ||
英语授课33,000/学年 | |||
医学类 | 汉语授课30,000/学年 | ||
英语授课35,000/学年 | |||
博士生 | 理工类 | 38,000/学年 | |
医学类 | 45,000/学年 | ||
※ 长期进修 | 汉语言文学 | 14,000/学年,7000元/学期 | |
短期进修 | 汉语言文学 | 每周800元, 5人成班 | |
一对一教学 | 汉语 | 100元/小时 | |
注:每学年指3月1日-7月1日、9月1日-12月31日,共八个月教学时间。 |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通知我省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含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中国画专业)、舞蹈学类(含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书法学专业实行专业课省级统考。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通知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实施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通知考试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通知招生简章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通知招生计划编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不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他高校应合理安排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凡设立招考方向的专业,高校还应公布各招考方向的招生计划。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通知招生专业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2021年、2022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通知艺术类招生专业范围及计划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通知报名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通知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参加我省组织统考的书法学专业、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所涵盖和对应专业校考的考生还须持“黑龙江省2023年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进行考试。高校可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登录“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对艺术类考生是否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进行审验。
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通知考生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准考证由考生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自行打印。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录音、摄像功能的器材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须自觉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