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填报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志愿、缴费,并及时接收我院的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
2.学院对通过复试的推免生,根据专业接收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2023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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