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工作组成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3.12月2日前由招生学院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报考材料并组织资格审核,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在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见附件3)。
4.12月9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估打分,并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PPT汇报、答辩等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材料评估权重、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权重由各学院自定,复试情况按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情况记录表填写(附件4),复试结果汇总表按《江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结果模板》(附件5)填写,考生按考核总成绩分类从高到低,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综合考核全程全景录音录像。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11月27日前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12月4日前(具体时间待通知)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PPT汇报、答辩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11月27日前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12月4日前(具体时间待通知)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PPT汇报、答辩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1.个人申请由考生向报考导师及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2、11月27日前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3、12月4日前(具体时间等待通知)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专业基础考核:考核材料物理、材料化学。采用面试时由考生题库抽题现场回答方式。综合能力考核采用考生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况、科研工作、个人业绩等能反映综合能力的内容)及专家提问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定向奖励指标拟录取考生名单单独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定向奖励指标仅用于招收非在职人员。(附件6)。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直博生在推荐免试接受阶段已完成复试录取工作,无需综合考核。直博生占用学院原下达计划。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其他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具体工作安排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疫情防控要求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总体要求
2023年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12月1日前各学院制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实施细则应该包括招生计划(定向生源人数)、导师招生人数限额、学业背景材料评估打分考核办法、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普通招收方式是否组织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组织笔试的学院应在细则中明确考核办法)、考核权重、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等,报研究生院审核后考核前一周在本学院网站对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