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监督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报考条件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全日制定向就业(仅限“单独考试”方式招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毕业后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对于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前由用人单位及本人与签订相应的定向就业合同。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将转入,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招考类别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招考方式、类别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招生规模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培养目标与培养类型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