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
(3)预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自主测试成绩、统一文化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优先排序)。各专业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以及候补录取考生的相关登记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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