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培养
我校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水科院)、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简称:上海农科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基础课程学习在上海海洋大学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在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要求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并由上海海洋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国水科院、上海农科院在招生目录中已单列。报考这两个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直接选择这两个单位内的专业进行报考。
其他联合培养单位在招生目录中尚未单列,报考须在各个学院的专业内进行网上报名,详见2023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定向和非定向、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等相关说明,报考时准确选择!
答案来源于:2023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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