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方式以研究生院安排为准。
2.9月20日至9月25日,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及预报名,我院将通过电话的形式告知复试时间。
(1)咨询电话029-81530723,联系人:杨老师
(2)哲学学院2023级接收推免招生QQ群759694473
(3)哲学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lip5oukot69uwegd.mikecrm.com/X8gAHjP
3.考生预报名后,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接收2023级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同时提交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文件名为“推免专业+姓名”,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zzyyjs1@snn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推免报名专业+姓名+本科毕业学校”。
4.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并申请我院相应专业。
5.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完成网上报名,并申请我校相应专业。
1.学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2.复试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时申请人应提供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格式不限)、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自定并通知考生,复试工作须在2021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
3.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4.校内各招生单位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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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分批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方式以研究生院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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