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55-22671162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二)住宿费
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1500元/年。
(三)奖金政策
学校继续加大博士研究生的奖助投入,以吸引优秀生源和保证在读博士潜心学业。在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金等奖助政策的基础上,扩展了“优博计划”,设置了学业奖学金、荔研优学奖学金,以及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鹏程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学校要求导师为博士生提供科研和学术交流津贴。在新的奖助政策体系下,我校博士研究生每年获得的奖助金额不低于5.3万元。奖助体系详情见附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上旬开始(具体以启动时间为准);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bsbm)
(二)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按要求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申请材料至各博士招生学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各招生学院(部、中心)发布的招生实施细则)。申请材料和提交时间等要求参阅《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深圳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物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光机电工程与应用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光机电工程与应用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023年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