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收“直博生”的博士生导师为通过当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导,每位博导原则上每年只招收1名博士生,招生名额列入所在招生专业的年度招生总指标;博士点招生专业每招收一名直博生,额外定向奖励招生博导一个硕士指标,直博生及奖励指标不计入博导所带研究生累计限额。
2.“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同等待遇,履行博士研究生的相关义务。
3.“直博生”培养期间,如无法继续完成博士学业,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分流机制及“直博生”培养相关规定,可主动提出分流或按规定分流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4.本方案未尽事宜请遵照当年度博士招生章程执行。
5.本细则由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组织和实施,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周老师:zy2696@szu.edu.cn,0755-26534421。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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