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选拔流程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选拔流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10-13 14:42:24 解决时间:2022-10-11 18:50

满意答案

五、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1、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22年10月7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顺丰快递将以下材料至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元楼435,梁老师收,0755-26071042,咨询电话: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刘老师,13728889260):

(1)《深圳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在读证明原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应含学生个人信息、照片及注册情况);

(3)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两位或两位以上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推荐书需使用我校提供的模板);

(5)提交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见申请表);

(6)须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英语成绩证明:

①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老TOEFL达到550分);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④PETS5级合格证;⑤GRE1200分以上(新标准310分)。

(7)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9)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0)《深圳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政审(现实表现)材料》,由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填写(申请时可暂不提供此项,但通过复试以后必须按照表格要求提交)。

相关材料模板,请在我校研招网下载网址:https://yz.szu.edu.cn/info/1061/12273.htm

2、网上报名。申请者应根据《深圳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规定的申请程序,9月28日-10月20日期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招收直博生专业的志愿。

(二)学科点资格审查

我院在收到申请者的材料后,组织不少于3人对照报考条件进行申请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对社会公示。

(三)学科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我院组成学科专家组根据学科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申请者所报考导师的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招生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

(四)学科考核

学科点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应提前通知考生,并对外公布,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和专业笔试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是否具备本一级学科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此外,还应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2.考核过程中,每位申请者需展示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招生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3.规范考核过程,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做好现场记录及成绩统计。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备查,研究生院/纪委认为必要时可派人旁听。

4.学科点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

5.面试方式可选择网络远程面试或现场面试,如需采用现场面试方式,须符合我校疫情防控要求。面试可分批次进行,不同面试批次的考核标准应一致,同一面试批次的面试方式原则上应相同。

(五)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学科考核材料及学科点推荐意见等。在各招生专业的直博生招生指标限额以内,审核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如个别专业直博生招生指标未用完,学校收回后将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统筹使用。

答案来源于: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中专 2022-10-11 18:50

网友推荐

录取原则2022年深圳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于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zu.edu.cn)。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一)不参加复试考核或复试考核不及格不予录取;
(二)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各专业只招收以方式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硕士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
(六)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未通过硕士研究生首次中期考核者取消录取;
(七)考核总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内且所报考导师已录满,或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且顺位候补考生报考的导师已录满,以上均须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协商更换为未录满的导师。如考生不愿更换为未录满的导师,或未录满的导师均不同意录取,则不予录取。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申请者为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1楼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者为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中专学校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申请条件

    2楼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 我要读技校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3楼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 中专学校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方式

    4楼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方式

  • 中专学校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基本原则

    5楼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基本原则

  • 我要读技校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本方案未尽事宜请遵照当年度博士招生章程执行

    6楼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本方案未尽事宜请遵照当年度博士招生章程执行。

  • 中专学校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其他说明

    7楼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其他说明

  • 中专学校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

    8楼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室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 我要读技校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监督机制

    9楼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监督机制

  • 中专学校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选拔流程

    10楼

    2023年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直博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选拔流程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