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设专业笔试考核申请者基础知识及专业素质。专业笔试科目为《经济学说史》。笔试试卷需设A、B两套考卷,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卷。
5.2023年1月上旬,中心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相关材料到研招办(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含笔试试卷)及录音录像等)。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选拔流程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本校在读二年级(2021年9月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专业,已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符合申请条件中(一)-(四)的要求。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申请条件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专业、招生方式及拟招人数
2023年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