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生考试科目采集工作
在已获得学位授权点的情况下,具体招生专业、自命题考试科目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自命题科目:学硕专业按一级学科命题,科目名称不得和统考科目相同;专硕专业的部分科目名称有统一规定,其他的自行命名。各学院的考试科目采集的相关信息《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考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于9月8日13:00前报研究生处。
3.编写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
各自命题科目需要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内容及研究生招生培养目标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之前已制定的考试大纲,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格式和往年相同。自命题试题内容必须在公布的考试大纲范围内,不得超纲。各院汇总本院所有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后于9月28日前报研究生处。
4.招生宣传工作
招生专业、招生导师、考试科目确定后各学院即可组织学院相关人员做研究生招生宣传,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宣传对象主要为本院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宣传对象主要为南疆地区企事业单位及团场,确保本学院一志愿生源数量及质量。
5.注意事项
(1)各院做好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导师填报的《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列入《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考信息汇总表》。未列入2023年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导师,2023年不得在该专业招生研究生。
(2)如有特殊情况不满足招生资格的导师拟申请招生的,按照申请程序,由学院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审议。
咨询电话:0997-4682652
2022年9月5日
答案来源于:2023年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023年塔里木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023年塔里木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网上报名
2023年塔里木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报名条件
2023年塔里木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本报考点负责区域
2023年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注意事项
2023年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招生宣传工作
2023年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编写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
2023年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招生考试科目采集工作
2023年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
2023年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规范导师学科归属。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本人科研情况最多可申请在一个学术学位专业及研究方向相近的专业学位领域指导研究生,原则上不可跨学科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