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导师)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心理健康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二)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云南大学。报考类别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为准,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在读期间也无法变更。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云南大学学生工作部相关规定为准。
(三)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有关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2023年云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招生实施方案拟录取

2023年云南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招生实施方案拟录取

2023年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拟录取

2023年云南大学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招生实施办法拟录取

2023年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第一批次)实施方案拟录取

2023年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南亚东南亚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实施方案拟录取

2023年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招生实施办法拟录取

2023年云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2022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拟录取

2023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