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如存在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考生在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永久取消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资格。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
2023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报考学院条件
2023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已获硕士学位(含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023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23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023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基本报考条件
2023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报考条件
2023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招生专业
2023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基本原则
2022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违规处理
2023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