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
(1)外语水平和能力:20分
(2)专业基础水平(含专业关联性、学术成果):40分
(3)综合能力(含学术和专业经历、各类科研实践及综合潜质评价):40分
有学术不端、虚假材料提供,有违学术道德方面的情况等一票否决。初审环节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环节总分。
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学院招生计划,原则上,每个招生导师按照差额且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入围名单,并报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3.资格初审时间:预计12月19日前(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到大家)

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学位学历要求

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通过英语CET-6级考试或达到同等英语水平(如英文文章、国外留学经历或报考导师认定的其他达到同等英语水平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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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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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基本原则

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学院成立不少于3人的专家导师组(原则上应具有博导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