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由本专业5-7名博导及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担任的考核专家组,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本院“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查考生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核结果按照《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说明公布。
(二)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核情况、招生计划、报考情况等,择优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评审结果按《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说明公布。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资格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状况考核。

2023年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招生实施办法资格初审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2023年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招生实施办法资格初审

2023年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资格初审

2023年云南大学民族政治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招生实施办法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核

2023年云南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查

2023年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查

2023年云南大学国际河流与生态安全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查

2023年云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招生实施方案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查

2023年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查

2023年云南大学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第一批次)招生实施办法资格初审和材料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