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52 | 145 |
| 高职排名 | 109 | 82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2 | 219260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7 | 109601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7 | 128537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6 | 61232 | 200 |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百年老校——安徽省商业学校和安徽省商业职工大学合并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学院先后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5年获安徽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08年获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注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坚持走内涵发展和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道路,学院建有设备先进、配套齐全的校内实训基地43个,建立了上海花园酒店、安徽商之都、沃尔玛超市、合肥荣事达集团、平泰会计师事务所等校企合作紧密的校外实训基地100余个,形成了融教学、培训、教科研、技能鉴定与技术开发和服务于一体的校内外实训基地。
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在招生时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学校所有专业仅开设英语语种的外语课程。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5.录取过程中,根据安徽省招委、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按平行志愿投档后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学校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专业投档采取“专业清”的方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严格按照2020年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招生办法执行。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413),是2012年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原红河州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省州共管、以州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并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2015年12月通过云南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7月通过云南省教育厅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复核。先后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云南省文明校园、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云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录取规则∶
(一)关于录取方式,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开展录取工作。
(二)关于录取批次,我校在云南省招生的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普通批。
(三)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五)对于进档考生,按报考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
(六)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有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各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均可查询。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