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66 | 237 |
| 高职排名 | 171 | 59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3 | 18919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500 | 65603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9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4 | 0 | 1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公办普通专科学校,创办于1955年,现有芜湖路、芙蓉路、新桥、第一临床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四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11600余人、本科生(联合培养)443人。
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基”建设示范高校、安徽省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校、安徽省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第二批校企合作示范学校和第三批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曾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学校均以“优秀”等次分别通过安徽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暨人才培养工作个性评估。
学校拥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连续多年荣获“安徽省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生可以通过奖贷助勤补减等资助方式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
1.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0%。
2.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3.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外省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最高每学年可贷款8000元。
(三)勤工助学
学校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300余个,每年安排近2000人次参加勤工助学,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约60余万元。
(四)困难补助
1. 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资助标准分为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4000元每学年。
2. 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疾病或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生活临时困难的学生。
(五)孤儿生免学费
孤儿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免除学费并享受各类困难资助。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办学历史: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山西省2000年首批开始招收高职学生的院校之一,2008年整合新的资源增设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师资力量:现有教师24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80名。2名省级教学名师,7名省级“双师型”教师。
学院设施:图书馆、体育场、报告厅、校园网等公共基础设施;46个校内实践教学基
地、12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人才培养:建院至今,累计为全省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学历层次的经济管理人才20000余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30000人,各类高素质的应用技术人才14000余名,其中不少校友已在经济管理部门担任要职或成为业界精英。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能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帮助解决部分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真正体现党的温暖和关怀,我院特制定《贫困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细则》
一、 资助对象:
特困生基本条件:
1、 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军烈属子女。
2、 父母双亡,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3、 单亲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 其他特殊原因。
贫困生基本条件:
1、 父母有一方残疾或长期患病卧床丧失劳动力。
2、 父母双方下岗,低保家庭。
3、 农村及贫困山区家庭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
4、 其他特殊原因。
二、勤工助学:
学院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带有帮困性质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三、“助困保学”基金
“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父母、家庭突发重大国家事故(如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突然亡故等各种意外突发事故),使学生本人在求学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无力承担,急需救助者,可以申请资助,特困生或贫困生优先考虑。“助困保学”基金还用于新生报到期间的“绿色通道”,确保新入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优先帮助新入校的特困生解决吃饭、被褥等事宜。“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的暂时急需帮助的生活经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