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方民族大学 | 贵州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260 |
| 校友会(综合) | 211 | 216 |
| 武书连 | 429 | 279 |
| 软科(民族) | 10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38 | 9312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19 | 12120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8 | 13878 | 345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 | 396 | 15868 | 34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12 | 3008 | 5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8 | 3964 | 430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 | 488 | 4804 | 4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2 | 66342 | 367 | |
| 2021 | 二本线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73 | 38746 | 367 | |
| 2021 | 二本线少数民族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49 | 53305 | 367 | |
| 2021 | 少数民族 | 本科二批 | 400 | 94985 | 367 | |
| 2021 | 少数民族 | 本科二批 | 522 | 20676 | 4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3 | 29334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93 | 29038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8 | 61078 | 367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378 | 117220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7 | 6023 | 556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7 | 6021 | 5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7 | 12222 | 479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83 | 40459 | 479 |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民族类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自治区的部委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8年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四个服务”的时代使命,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尊重民族高等教育特点,坚持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学校是培养各民族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是研究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重要基地,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基地,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也是展示我国民族政策和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
奖助学金一览表
【奖助学金】
我校为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立志成才的学生设立了校长特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等级奖学金、道德模范奖、民族团结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十六项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500-10000元/人不等,覆盖面将约占全校本预科学生的40%。
奖学金种类 |
获奖人数 |
标准(元/人) |
校长特别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10000 |
国家奖学金 |
由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核定 |
8000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由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核定 |
5000 |
道德模范奖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3000 |
民族团结奖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3000 |
学校一等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 |
3000 |
学校二等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人数的6% |
2000 |
学校三等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人数11% |
1000 |
优秀学生干部奖 |
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 |
1000 |
砥砺奖学金 |
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 |
500 |
少数民族学生学习进步奖 |
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5% |
1000 |
新疆政府专项一等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4000 |
新疆政府专项二等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3000 |
新疆政府专项三等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2500 |
先进班集体 |
不超过参评班集体总数的10% |
2000 |
纽泰电子奖学金 |
10 |
1000 |
宁夏移动奖学金 |
25 |
4000 |
中国银行奖学金 |
50 |
4000 |
燕宝奖学金 |
燕宝基金会按照考入我校的宁夏籍学生情况确定 |
4000 |
中国农业银行奖学金 |
100 |
2000 |
备注:以上助学金种类及金额仅供参考,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实际情况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助学金评定办法,助学金种类及金额以该年度评定办法为准。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我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等六项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资助金额1000-3800元/人不等,覆盖面将约占全校本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100%。
助学金种类 |
获得人数 |
标准(元/人) |
国家一等助学金 |
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核定 |
3800 |
国家二等助学金 |
3300 |
|
国家三等助学金 |
2800 |
|
新疆政府专项一等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2000 |
新疆政府专项二等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1500 |
新疆政府专项三等奖学金 |
学校按实际情况确定 |
1000 |
宋庆龄基金会助学金 |
20 |
3000 |
西部担保助学金 |
40 |
2500 |
顺城利源助学金 |
20 |
2500 |
中快·中清助学金 |
7 |
3000 |
备注:以上助学金种类及金额仅供参考,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实际情况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助学金评定办法,助学金种类及金额以该年度评定办法为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贷款金额为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学年最高为8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为12000元,具体贷款事宜按照《北方民族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已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地区,由学生本人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具体贷款事项请咨询生源地教育局。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可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经济收入,可以有效地缓解个人生活困难。
困难补助:
学校设有应对突发性经济困难的临时性困难补助。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各省(区)一般在本科第二批次(批次未合并前)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有部分专业在宁夏本科一批次录取。
2、艺术类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其它省份在艺术类二本批次录取。
3、具体安排请以各省区的招生计划安排为准。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若未明确投档规则时我校按艺术统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进档,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进档考生的省级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级艺术统(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确定录取专业。
我校对于往届生的录取没有特殊录取政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待。
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建校之初,以王克仁、齐泮林、曾景、萧文灿、王佩芬、朱厚锟、尹炎武、李独清、李锐夫、杨宪益、姚奠中、夏元瑮、谢六逸、谭戒甫、向义、熊铭青、郝新吾、汤炳正、赵咸云、梁祖荫等为代表的一批知名学者来校任教。他们艰苦办学,传薪继火,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950年10月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4年10月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贵阳师范学院,1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接管学院;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4年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入;2006年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与厦门大学结成对口支援关系;2013年7月正式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2016年与兰州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启双方深度合作与协同创新的新局面;2017年成为贵州目前唯一一所进入教育部/国家外专局“111计划”的高校。
我校设有下列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明德奖学金、邓廷琮教育基金等),建立以奖、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艺术类、体育类见特殊专业录取要求):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录取。
3、专业安排及退档:本科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4、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70%,口试成绩达80%;日语、俄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45%;旅游管理(3+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1培养模式)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达60%。
(2)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达70%。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5CM、女生身高达155CM。
(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达80分。
(5)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方向不限)。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6)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产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7)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单考单招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20%);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可在各省高水平运动员栏目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类别专业志愿;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考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文化上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30%)。
(8)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各专项合格人数以及办学的需要,确定各专项招生计划数。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文体综合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按文体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18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方向不限)。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