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43 | 196 |
| 高职排名 | 47 | 82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9 | 190140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5 | 11332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北京市首批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试点单位,荣获WFCP2020世界职业教育卓越奖。
学校现有校本部(通州)、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446亩。学校立足北京现代服务业,精准对接北京市高端商务、商业、文化旅游业发展,设有立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旅游与艺术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和京冀创新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开设财经、商贸、旅游、文化创意、建筑管理等领域的28个专业。其中智慧财经、现代商旅服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骨干专业(群),金融科技、智慧会计、智慧商业、文化旅游、 智慧建筑管理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菜百商学院等 5 个企业冠名学院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工程师学院建设名单。
学校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十年超99%,企业满意度超过90%,学生就业满意度平均在95%以上,毕业三年后总体晋升率为75.04%。
学校毕业生的企业和社会认可度显著提高,就业率、起薪水平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高职院校前列。
1.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加分计入投档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一半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该专业进行保留或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6.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
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教育业务由省教育厅管理。学院前身为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79年,曾获得“全国医药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招生就业先进单位”、“长沙市文明单位”“湖南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直单位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文明校园”等荣誉。
学校概况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教育业务由省教育厅管理。学院拥有GMP模拟制药车间、GSP模拟药房、食品加工实训室、针灸推拿实验室等实验实训室93间,校外实习基地150余个,是中央财政支持的生物技术与应用(生物制药方向)实训基地。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专业设置科学、行业优势明显。学院面向全国10余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学生近10000人。开设有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等17个专业,其中药学、中药学为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全省唯一一所食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设在我院,承担全省食品、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是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食品医药行业高技能型人才定点培训基地,为全省食品医药行业各领域培养和鉴定了大量的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坚持面向产业,建立了多种办学形式。目前与沈阳药科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院校及优秀的行业企业建立了稳定的联合办学和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形成了以高职专科为主,本科并存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本位的办学理念,注重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我院学生多次在全国中药传统技能竞赛、全国医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坚持服务学生实习和就业需要,目前与湖南怀仁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健耳听力助听器有限公司、湖南振兴中药有限公司、长沙市仟吉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构建了深度校企合作模式,与1000多家食品医药企业建立了人才供求关系,毕业生遍布湖南、广东、上海等地食品医药卫生行业,就业率近90%。经过40余年的积累,学院已建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大健康类专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现正致力于将我院建设成为湖南乃至中部地区同层次院校中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食品医药行业从业人员重点培训基地和生物医药产业技术服务中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纪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就业处负责录取的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专业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所有专业均不需要英语口试。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三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