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43 | - |
| 高职排名 | 47 | 39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24 | 314605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51 | 527555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59 | 244268 | 150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北京市首批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试点单位,荣获WFCP2020世界职业教育卓越奖。
学校现有校本部(通州)、东城、朝阳、涿州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446亩。学校立足北京现代服务业,精准对接北京市高端商务、商业、文化旅游业发展,设有立信会计学院、金融学院、商学院、旅游与艺术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和京冀创新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开设财经、商贸、旅游、文化创意、建筑管理等领域的28个专业。其中智慧财经、现代商旅服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骨干专业(群),金融科技、智慧会计、智慧商业、文化旅游、 智慧建筑管理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菜百商学院等 5 个企业冠名学院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工程师学院建设名单。
普通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50元/学年。
1.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加分计入投档成绩,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5.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一半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对该专业进行保留或取消,该专业志愿考生转入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6.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
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于1976年,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是一所发展历史悠久、办学特色鲜明、就业优势突出的国有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的教育行政管理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由“世界500强”企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全资举办。学院成立45年来,乘国家航运发展东风,依托特大型中央企业,积累了丰富的航海教育培训经验,是我国航海教育培训的标杆院校。学院每年为航运、物流、船舶工程类企业培养输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等专业优秀毕业生1000余名,每年培训各类船员2万多人次,是少有的最受航运企业青睐和认可的院校之一,具有广泛的行业影响力。
1、学院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文史类专业:4800元/每生·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每生·年(以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为准)。住宿费按照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收取。
2、新生的卧具、校服、教材、体检等费用注册时预收,按实结算。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以专业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3.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相关科目要求。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它录取规则要求,我院按其要求执行。
4.原则上认可有关加分投档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按加分后的成绩参加录取及专业安排。
5.航海类专业录取时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体检标准执行。相关专业录取时,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体检标准。
6.对口高职按考生所属类别分专业录取。
7.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及录取工作均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学院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