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360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56 | - |
| 高职排名 | 161 | 26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2 | 4453 | 12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1 | 305849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8 | 319469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1 | 336340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93 | 259817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79 | 270653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60 | 284046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47 | 291948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1 | 160993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1 | 161410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7 | 164626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4 | 52414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8 | 56091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5 | 6428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5 | 64384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5 | 64565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4 | 6516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48 | 69230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47 | 69495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44 | 71938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42 | 7327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4 | 77722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11 | 86064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4 | 87431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4 | 19844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6 | 20740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美术类 | 专科批 | 204 | 11843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新时期新阶段,学院进一步服务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团青工作发展需要,强化政治、青年和人文特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和全国一流团青教育培训与研究基地,建设成为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的青年人大学。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3000人,成人教育学生800余人,共设六个二级学院、一个中心、一个继续教育学院和多个研究所,即青年工作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信息传媒艺术学院、现代管理学院(北京青年中科创新创业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分中心)、人文素质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北京青少年研究所、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北京职业教育与人文北京研究中心。学院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形成了多层次、多样化协调发展的教育教学格局。目前,学院坚持立足需求、集约创新、优化布局、激发活力、提升质量、协同发展的思路,调整办学资源布局,正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 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效益和整体实力。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北京考生: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历史、思想政治成绩合格,按投档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2.河北考生:参加河北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内蒙古考生:我院承认其本区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通过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江西、山西考生:我院承认其本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通过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加上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我院所设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河北省历史类、物理类兼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及分数确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工作,帮助更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院设立资助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主任,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任委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设立资助评审小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成员任组员。
第三章 特殊困难补助津贴来源与用途
第四条特殊困难补助津贴主要来源于学院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专项经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出。
第五条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
第四章 申请条件与审批流程
第六条学院资助评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管理学生特殊困难补助工作,学院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学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相关特殊困难补助:
(一)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突然身患大病、重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二)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突然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的;
(三)学生家庭突然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
(四)由学校认定的其他符合资助情况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有权不予批准其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
(一)未按时报到注册者;
(二)平时有不良消费习惯者。
第九条 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一)本人书面申请。本人如实填写《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主任评定推荐。班主任根据申请条件及学生实际情况,对申请人进行评定,填写认定意见后,将《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和学生申请证明材料报送本二级学院资助评审小组进行审核。
(三)各二级分院审核上报。资助评审小组审核班主任评定意见及学生申请材料,填写二级学院认定意见,将推荐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四)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复审。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特殊困难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五)学院资助评审委员会审定。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将复审后的特殊困难补助申请材料提交学校资助评审委员会研究审定,将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六)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将确定后的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名单建档备案并报财务处执行资助。
第五章 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发放时间及发放标准
第十条 特殊困难补助发放时间可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于每月的中下旬发放。
第十一条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发放标准。每生每学期最多申请一次,发放标准应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一般按每人每次1000元(一般困难)、2000元(困难)两个档次进行资助;特别困难者可由学院资助评审委员会商议决定其资助金额,每生每学年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申请获得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的学生必须按照申请用途合理使用补助,以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如有违规使用者,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全额收回补助,并取消今后申请学生特殊困难补助资格。
第十三条 特殊困难补助津贴接受教育、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环保、节能、低碳及相关专业高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78年的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深耕生态环保教育领域40多年,办学历史悠久。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2010年在原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基础上创建成立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开展集团办学,翻开了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详细录取规则请参阅《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公布于阳光高考平台及学院招生网站)。
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专业,因专业特点及工作岗位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不招色弱、色盲考生;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考生;食品营养与检测、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因用人单位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
Ø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在2000-4000元/年的范围,受助面约15%。
Ø 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Ø 英才助学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捐资设立,用以资助我院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英才助学金的资助范围与标准由我院根据捐资协议具体确定。
勤工助学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解决部分生活费用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