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78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266 | - |
| 高职排名 | 213 | 98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21 | 42031 | -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2 | 108891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41092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1 | 11736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4 | 77626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原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是国家民政部直属、全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集民政部培训中心、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于一体的国家级民政高职教育、干部培训和科学研究基地。学院拥有50多年的办学经验和深厚的人文积淀,先后为全国民政系统和社会各界培养输送了10万余名学生和在职干部,被誉为“民政干部的摇篮”,获得“国家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单位”、“中央机关文明单位”、“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20多项荣誉。
学院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的“学院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学院注重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将就业指导课程列为必修课程,培养学生就业意识,提高学生竞争力。目前,我院所开设的专业为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所亟需专业,就业前景广阔,学生对应的就业岗位与毕业生数量比例达4.2倍,培养的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96%以上。
部分就业单位:国家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培训中心、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办公厅、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救助管理中心、中国殡葬协会、通州区民政局、平谷区民政局、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全国家庭服务业协会、航天实业公司、清华大学、北京城建集团、西门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北京大观园管理委员会、北京首都旅游国际酒店等。
1、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4、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处理。
5、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均无加试要求。
7、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8、关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选测为 2C 及以上,必测为 4C 1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目前尚无艺术类专业。
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漳州科技学院坐落于漳州市漳浦县盘陀茶文化特色小镇天福文化产业园,国道324线(厦深高铁漳浦站)旁,国家统招,面向全国及海外招生,是著名台商、世界茶王、天仁集团、天福集团董事局主席李瑞河先生于2007年创办的一所非营利性高等职业院校。校园占地面积155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学校下设六个二级学院,38个专业,在校师生一万多人,师资力量雄厚,是第一所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台湾学生资格的高职院校。 学校全力打造“智慧校园”,对标“双高”院校建设,力争在国家十四五规划期间实现升本目标,建有综合性实训与实验大楼、智慧商科实训中心、茶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现代化智慧图书馆、智慧学生餐厅、标准室内体育馆、附属三级综合医院、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温泉游泳池、规划中小学、幼儿园等文化产业园区,学习与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校园山水如画、风光旖旎,被誉为“园林式大学”,是求学育人的理想之地。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监督、招办实施”的要求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校招生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凡填报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民办院校优惠条件优先录取,具体照顾政策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执行。
4.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5.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其余省份按照考生属地省份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