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体育大学 | 山东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101 |
| 校友会(综合) | 98 | 99 |
| 武书连 | 258 | 90 |
| US排名 | - | 771 |
| 软科(民族) | 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2 | 12316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0 | 12613 | 400 | 思想政治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8 | 12928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7 | 13092 | 400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6 | 13255 | 400 | 历史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4 | 13576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9 | 16077 | 400 | 化学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3 | 17073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80 | 29794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63 | 45713 | 444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普通类一段 | 543 | 70597 | 444 | |
| 2021 | 定向西藏就业 | 普通类二段 | 536 | 80395 | 150 | |
| 2021 | 非西藏生源定藏就业 | 普通类一段 | 529 | 92667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521 | 107045 | 444 |
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中外著名高等学府。
北京体育大学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扎实的办学基础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学校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筹建于1952年,1953年举行开学典礼,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学校位于海淀区信息路,占地面积约1400亩,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
学校现设有50个二级教学单位和中层单位,其中设有研究生院、教育学院、竞技体育学院、武术学院、管理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学院,体育传媒系、外语系、体育艺术系、运动康复系、社会体育系等5个系,学校还设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学研究中心、教学实验中心等3个中心,附属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和附属中等体育专业学校2个附属学校。此外,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体育道德与廉政风险研究中心也设在学校。
2009年北京体育大学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4号)文件精神,“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合格证书发放数量
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结合我校实际,确定2009年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一、2009年我校表演专业计划招收150人,不作分省计划。 健美操、体育舞蹈、舞蹈三个项目招生名额分别确定为40、50和60人。
二、我校表演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控制为3.7:1。校考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三、按照《北京体育大学2009年艺术类表演专业招生简章》报考条件之身高要求,“男身高 1.70米 (含)以上,女 1.60米 (含)以上”,凡不符合此条件者,我校不予录取,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四、录取时,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察,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另外还设立西门子奖学金、高敏·奥康奖学金等奖项。
学校详细情况请访问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
学校名称: 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 10445。
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长清湖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建校68年来,学校植根齐鲁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灵韵,秉承“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和“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自觉传承创新齐鲁文化,努力彰显教师教育特色,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学位体系完备、师资人才充沛、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
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录取原则: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在江苏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要求为BB。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需在前1.5万名(含)以内),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男)、舞蹈学(女)、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使用校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校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其余省份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校考或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高考文化课成绩×0.4)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四)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完成全部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后,在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同类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
(五)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需在前1.5万名(含)以内),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男)、舞蹈学(女)、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使用校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校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其余省份招生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校考或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表演(校企合作)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高考文化课成绩×0.4)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