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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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职排名 | 307 | 984 |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北京市体育局举办的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是在原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北京市第二、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基础上整合体育局所属资源于2008年6月创建的。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以培养优秀职业运动员为主要宗旨,兼顾社会体育和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教练员队伍,特别是在竞技体育方面,不乏在世界体坛和全国体育界享有盛誉的权威专家。学院同时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客座教授,不断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教学水平。
(一)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的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且北京考生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的历史、政治合格,录取时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三)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新生报到后,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专业特殊要求:
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特对报考各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考生的身体质量指数(BMI指数)须≤28,即: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28。
关于学生资助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及家庭困难学生,学院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和国家助学金(一等4500元/学年或二等2800元/学年)。
(二)新生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可以办理校园地(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四)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的意见》,每生每月享有60元生活物价补贴,全年按10个月发放。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艺术类美术高职学院。学院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形成独特艺术设计教育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教授、副教授、讲师等高中级职称人数占教师总人数的80%。学院占地约110亩,图书馆藏书12万余册,已成为培养设计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拥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专科控制线且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规定进行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无明确要求,则按照投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总和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