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307 |
| 高职排名 | 307 | 3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5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1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由北京市体育局举办的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是在原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北京市第二、第五体育运动学校基础上整合体育局所属资源于2008年6月创建的。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以培养优秀职业运动员为主要宗旨,兼顾社会体育和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教练员队伍,特别是在竞技体育方面,不乏在世界体坛和全国体育界享有盛誉的权威专家。学院同时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客座教授,不断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教学水平。
(一)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的专科(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且北京考生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的历史、政治合格,录取时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三)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审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新生报到后,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专业特殊要求:
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学习要求以及未来发展的需求,特对报考各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要求:
考生的身体质量指数(BMI指数)须≤28,即: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28。
关于学生资助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及家庭困难学生,学院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和国家助学金(一等4500元/学年或二等2800元/学年)。
(二)新生经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可以办理校园地(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四)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的意见》,每生每月享有60元生活物价补贴,全年按10个月发放。经费由市财政负担。
欢迎报考公办专科院校——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ICT行业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教育部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人才培养中心
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
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确定的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中国CLAA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
江苏省第一所公办性质职业技术学院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八年)
江苏省文明单位、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省平安校园、省园林式学校、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录取方式:
(1)实行“3+1+2”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录取,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投档到相应专业组内的考生安排专业,结合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志愿顺序及专业计划数对考生填报专业从高分往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匹配录取,当某考生分数均达不到所报专业的录取要求时,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其他未录取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艺术类考生,分为美术类和音乐类进行投档录取,美术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省控线的基础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和要求,计算投档成绩,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计划数对考生填报专业从高分往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匹配录取。音乐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省控线的基础上,按声乐或器乐的专业省统考分从高往低顺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类考生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艺术类考生以文化成绩和所在省份的艺术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分规定和要求,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填报的专业顺序及专业计划数对考生填报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匹配录取,当某考生分数均达不到所报专业的录取要求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其他同类型的未录取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同分录取原则:
在录取过程中,普通类(含高考未改革省份的文理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历史科目类或文科类考生比较语文成绩、物理科目类或理科类考生比较数学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之和等分数,从高分往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如再相同,则参照考生电子档案的中学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往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若再相同,则按照普通类同分录取原则比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1.所有省内外艺术类考生均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2.录取方式:报考我院的艺术考生,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招录,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美术类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再按照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如有省统考的省份采用省统考成绩,无省统考省份采用校考或委托校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如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再按照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致,无任何区别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采取多项措施,对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帮助:一是新生可凭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和有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二是学院制定了《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帮困助学工作暂行办法》,按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21年,我院有1917名同学获得人均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此外,按照相关规定,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学院还有特困补助、缓缴学费等政策。三是学院在图书馆、学生食堂、实验室等场所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四是学院发动全院教职工及社会力量资助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企业基金会建立帮困助学合作关系,设立了吉如助困助学金(4000元/生),至今未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