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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智能制造工程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9:09:54 解决时间:2022-08-08 14:20

满意答案

一、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信息与计算科学北京本科批-49225488
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本科批-51022579
综合工业设计北京本科批-49225488
综合传播学北京本科批-51421931
综合网络与新媒体北京本科批-51521793
综合机械电子工程北京本科批-49225488
综合市场营销(品牌管理)北京本科批-50623257
综合经济学北京本科批-50723094
综合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北京本科批-49425138
综合网络工程北京本科批-49524984
综合人力资源管理北京本科批-50922740
综合车辆工程北京本科批-49225488
综合应用统计学北京本科批-49225488
综合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北京本科批-50423553
综合国际经济与贸易北京本科批-50623257
综合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北京本科批-49924338
综合财务管理北京本科批-50623257
综合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北京本科批-49524984
综合电子信息工程北京本科批-49425138
综合会计学(注册会计师)北京本科批-51122423
综合计算机类(实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北京本科批-53618248
综合测控技术与仪器北京本科批-49325312
综合会计学(智能会计实验班)北京本科批-51521793
综合电子商务北京本科批-49225488
综合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北京本科批-50223848
综合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北京本科批-49924338
综合智能科学与技术北京本科批-49325312
综合工商管理北京本科批-50623257
综合人工智能(实验班)北京本科批-52220619
综合自动化北京本科批-49624817
综合信息安全北京本科批-50523400
综合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北京本科批-49225488
综合物联网工程北京本科批-49724662
综合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北京本科批-49624817
综合翻译(英语考生)北京本科批-50723094
综合审计学(计算机审计)北京本科批-49325312
综合机器人工程(实验班)北京本科批-50323698
综合质量管理工程北京本科批-50623257
综合电子信息类(实验班)(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北京本科批-52220619
综合行政管理北京本科批-50623257
综合智能感知工程(实验班)北京本科批-51122423
综合软件工程北京本科批-50323698
综合通信工程北京本科批-49624817
二、智能制造工程专业介绍
机械类 智能制造工程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专业定义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立足“新工科”培养理念,该专业主要研究智能产品设计制造、智能装备故障诊断、维护维修,智能工厂系统运行、管理及系统集成等,培养能够胜任智能制造系统分析、设计、集成、运营的学科知识交叉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及复合型、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课程体系

《人工智能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程序设计(Python、Java)》、《智能制造信息系》、《工业互联网》、《数据库技术》、《机械设计基础》、《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等。

就业方向

智能制造行业:智能产品设计及制造、智能制造产品开发、智能产品管理、系统架构规划。

三、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
软科(综合)
237
校友会(综合)
343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由原机械部所属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和原电子部所属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合并组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1937年。在长达84年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扎根中国大地,融入国家机械工业、计算机事业的起步发展,为国防科技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形成了鲜明的信息特色、行业特色、军工特色。“勤以为学 信以立身”的校训精神在这里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学校现有5个校区,另有占地1200余亩的新校区正全面加速推进建设,一期工程竣工在即,2021年实现一期搬迁。

奖学金设置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奖学金简介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目前我校有国家、学校及社会设立的奖、助学金十三项,年投入资金1300余万元。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在校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且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等级及金额:每人8000元/年

评选比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的分配名额

评选时间:每年10月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校在校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且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等级及金额:每人5000元/年

评选比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的分配名额

评选时间:每年10月

3.校长奖学金

奖励对象:二年级(含)以上正式注册在籍并在校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国家计划内招录且学业水平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全日制本科生

等级及金额: 10000元/人

评选比例:每学年评选不超过10人

评选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初

4.学习优秀奖学金

奖励对象:二年级(含)以上正式注册在籍并在校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国家计划内招录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

等级及金额:特等奖5000元/人,一等奖30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000元/人

评选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初

5.科技创新奖学金

奖励对象:二年级(含)以上正式注册在籍并在校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国家计划内招录且有一定科学研究能力,科技创新活动成绩突出的全日制本科生

等级及金额: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

评选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初

6.社会贡献奖学金

奖励对象:二年级(含)以上正式注册在籍并在校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国家计划内招录且热心社会公益,服务成效显著,彰显道德风尚的本科生

等级及金额: 500元/人

评选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初

7.文体优秀奖学金

奖励对象:二年级(含)以上正式注册在籍并在校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国家计划内招录且文体特长突出,参加竞赛取得较好成绩,或为学校文体活动开展做出一定贡献的全日制本科生

等级及金额:特等奖1000元/人,一等奖800元/人,二等奖500元/人

评选时间:每学年秋季学期初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对考生的相关照顾政策。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学校招生类别有理工类、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高考改革试点的省(直辖市)按其有关规定执行。机械类、仪器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实行大类招生。

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放使用。

对于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为100%,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对于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相同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在调档和分配专业时均予以认可。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内地西藏高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的录取规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录取规则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学校在高考改革试点的省(直辖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按照学校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执行,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按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以上。若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学校在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的录取规则按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外培计划”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学校翻译专业只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其它专业不限报考语种,但学校外语公共课教学目前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校后外语公共课只能选择英语。

学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目前无艺术类招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无特殊限制和要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2号,100192
困难生资助办法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校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等级及金额:一等每人每月450元/年,二等每人每月230元/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评选比例:根据“应助尽助”的原则,基本可以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全覆盖

评选时间:每年10月

2.洗澡、开水、电话补贴

资助对象:在校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等级及金额:每人185元/年

评选比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的分配名额

评选时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3.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等级及金额:个人申请,原则上资助总额不高于一等国家助学金

评选比例:无限制

评选时间:个人申请,随时受理

4.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无力支付学费的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孤儿、烈士子女等)

等级及金额:全部或部分本专业学费

评选比例:无限制

评选时间:个人申请,随时受理

三、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联系北京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获得学费及住宿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

四、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获取一定报酬解决部分在校生活费用。勤工助学按小时计酬,酬金为每小时8元,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0小时,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寒暑假除外)。



  中专 2022-08-0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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