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07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70 |
| 高职排名 | 55 | 6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0 | 2382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15879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4 | 2676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2 | 12871 | 150 |
国家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
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
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改革开放40年来,学校发展日新月异。1999年9月,为了适应北京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加速培养信息产业技术应用人才,经国家教育部与北京市教委批准,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与北京成人电子信息大学合并组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又将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北京市计算机工业学校与北京市电子工业学校并入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学院网址:www.bitc.edu.cn(点击进入)
对特困生的资助,学院建立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学杂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简称“奖贷助补减体系”。
1. 奖学金
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按现行《学生手册》规定执行,对特困生可予以适当的照顾。
2. 贷学金(助学贷款)
凡特困生均可按《学生手册》中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操作办法和管理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特困生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年。
②特困生还贷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勤工助学
作为特困生资助的重要配套措施,勤工助学兼有解困和育人双重功效。提倡特困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由学院学生处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每学期调整一次。
4. 困难补助
作为补充措施,困难补助适用于以下情况:
①参加勤工助学后仍未解困的学生,可给予适当的补助。
②学生本人因病住院,可视情况一次性补助营养费。
③天灾人祸等突发性困难出现,可分等级、不定期给予补助。
困难补助范围和金额每学期确定一次。
5. 学费减免和分批交纳学费
严格掌握学杂费减免的额度与涉及面。
①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突出、确因经济困难以至影响顺利毕业的特困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可适当减免学年度学杂费。
②学生本人为孤儿或烈士子弟,经确定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可缓交或部分减免学杂费。
③对每学年开学初一次性交纳学费有困难的特困生,可到学生处办理分批交纳学费手续,分批交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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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的分界岭—日月山东南 40公里,素有“海藏咽喉”之称的西宁市湟源县城。始建于1940年,前身是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1994年、2000年先后两次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1998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示范基地。200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青藏高原惟一的全日制农牧类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之一。 2006年,通过“国家高职高专 教学水平评估”,被评定为“优秀”;2007年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院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实行开放式办学,现已形成高职教育、中职教育、短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办学新格局。
特困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为帮助部分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习任务,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特困生进行定期或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参加,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特困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负责全院特困生定期补助的评定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特困生补助的日常工作。
2、各系成立由系(部)领导任组长,系(部)学生会主席及有关班主任参加的评议小组,负责本系(部)特困生定期补助的评议工作。
二、申请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补助:
1、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资助和贷款仍难以完成学业的本院在册就读的大专、中专生。
2、在校能认真学习,无补考记录,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的。
3、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乱花乱用、吸烟、酗酒现象,师生反映良好。
4、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水平的或家庭发生意外陷入贫困,致使学生学习生活难以为继的。
三、特困补助等级与金额
特困补助分为定期补助与临时补助。
1、定期补助分别为一、二、三等(等级金额视特困生人数而定,定期补助经费控制在当年学费总额的 1%以内)。
2、临时困难补助一般为 50-100元。
四、评定办法
(一)定期困难补助:
由各系(部)根据特困生的评定基本条件,结合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和本人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与评优同步进行),经费和等级金额同学院统一掌握,不平均分配到系(部),具体办法: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如实介绍家庭经济状况与自己的实际生活情况,并出示家长或家庭所在地所属乡、街道对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然后填写《申请表》。
2、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
3、各系(部)评议小组对本系(部)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并按等级排名次后报学院评定小组。
4、学院评定小组对各系(部)上报的情况进行审议,评定后张榜公布,三天之内如有不同意见,由各系(部)负责核实、复议。
5、学生工作处将评定结果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二)临时困难补助;
1、由学生本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班主任、系(部)总支书签署意见;
3、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主管领导批准,由财务处发放。
五、几项具体规定
1、凡受到违纪处分或私自到校外歌舞厅、网吧、游戏机室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的学生取消本年度的补助资格。
2、获特困补助的学生,必须刻苦学习、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如发现有违纪、铺张浪费、请客送礼、抽烟喝酒等现象,将停发其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理。
3、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处。
4、本办法自公布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