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07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63 |
| 高职排名 | 55 | 69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9 | 117285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5 | 6187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国家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
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
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改革开放40年来,学校发展日新月异。1999年9月,为了适应北京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加速培养信息产业技术应用人才,经国家教育部与北京市教委批准,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与北京成人电子信息大学合并组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又将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北京市计算机工业学校与北京市电子工业学校并入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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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政策和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身体状况应适合专业所要求的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院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例执行;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5、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的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
6、对于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术科加试,且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8、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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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北京市(或当地)美术类统考(测试)并达到专科录取分数线,我院不组织专业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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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困生的资助,学院建立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学杂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简称“奖贷助补减体系”。
1. 奖学金
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按现行《学生手册》规定执行,对特困生可予以适当的照顾。
2. 贷学金(助学贷款)
凡特困生均可按《学生手册》中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操作办法和管理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特困生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年。
②特困生还贷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勤工助学
作为特困生资助的重要配套措施,勤工助学兼有解困和育人双重功效。提倡特困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由学院学生处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每学期调整一次。
4. 困难补助
作为补充措施,困难补助适用于以下情况:
①参加勤工助学后仍未解困的学生,可给予适当的补助。
②学生本人因病住院,可视情况一次性补助营养费。
③天灾人祸等突发性困难出现,可分等级、不定期给予补助。
困难补助范围和金额每学期确定一次。
5. 学费减免和分批交纳学费
严格掌握学杂费减免的额度与涉及面。
①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突出、确因经济困难以至影响顺利毕业的特困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可适当减免学年度学杂费。
②学生本人为孤儿或烈士子弟,经确定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可缓交或部分减免学杂费。
③对每学年开学初一次性交纳学费有困难的特困生,可到学生处办理分批交纳学费手续,分批交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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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福建省A类高职院校。地处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全国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于泉州市中心鲤城区;背倚著名的紫帽山风景区,校园风景秀丽;靠近机场、动车站、高速出入口,交通十分便捷。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秉承“明德、善学、强技、力行”校训;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超越战略,助力产业链现代化提升,焕发着新时代的勃勃生机;现有财经商贸、轻工纺织、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旅游等8大类35个专业(含方向);各类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员工400余人;学院正全力建设一所面向福建、辐射全国,以商贸为主、文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福建知名万人高职院校。
依据各省安排在:高职(专科)或高职高专等批次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3、其它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4、被录取新生到学院报到时,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进校学习一学期后,若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并符合学院有关转专业管理规定者,可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核,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办理。
5、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6、报考我院考生的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7、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8、无外语语种限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依据各生源省份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学院建立“奖、贷、助、补、勤、偿、免、绿”资助政策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服义务兵役代偿补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社会资助等多种资助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