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07 | 14 |
| 高职排名 | 55 | 6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9 | 119323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1 | 121783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7 | 132998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403 | 111290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400 | 112382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直招士官生(男) | 专科提前批 | 354 | 126442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专科批 | 285 | 140967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00 | 14681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6 | 70224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9 | 85207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0 | 95831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461 | 56380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直招士官生(男) | 专科提前批 | 400 | 90237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专科批 | 398 | 91436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国家职业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单位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
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
北京市职业院校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
北京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改革开放40年来,学校发展日新月异。1999年9月,为了适应北京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加速培养信息产业技术应用人才,经国家教育部与北京市教委批准,北京无线电工业学校与北京成人电子信息大学合并组建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又将两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北京市计算机工业学校与北京市电子工业学校并入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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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困生的资助,学院建立以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学杂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简称“奖贷助补减体系”。
1. 奖学金
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按现行《学生手册》规定执行,对特困生可予以适当的照顾。
2. 贷学金(助学贷款)
凡特困生均可按《学生手册》中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操作办法和管理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特困生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年。
②特困生还贷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勤工助学
作为特困生资助的重要配套措施,勤工助学兼有解困和育人双重功效。提倡特困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由学院学生处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每学期调整一次。
4. 困难补助
作为补充措施,困难补助适用于以下情况:
①参加勤工助学后仍未解困的学生,可给予适当的补助。
②学生本人因病住院,可视情况一次性补助营养费。
③天灾人祸等突发性困难出现,可分等级、不定期给予补助。
困难补助范围和金额每学期确定一次。
5. 学费减免和分批交纳学费
严格掌握学杂费减免的额度与涉及面。
①成绩优异、各方面表现突出、确因经济困难以至影响顺利毕业的特困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可适当减免学年度学杂费。
②学生本人为孤儿或烈士子弟,经确定无固定生活来源的,可缓交或部分减免学杂费。
③对每学年开学初一次性交纳学费有困难的特困生,可到学生处办理分批交纳学费手续,分批交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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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由湖北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坐落在素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武汉市中心城区,南濒月湖,北临汉水。学院环湖而建,别具现代风格,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园地。
学院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不断推进内涵建设,办学实力不断提升。学院是湖北省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技能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首批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学院荣获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中国职教特色职业院校、全国十大创新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首批文明校园、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同时,学院也是全国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国船舶工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等。
高考加分标准和照顾对象公布,7类考生可享受加分,3类考生可受到照顾,这些学生可享受的优惠不能超过20分。
根据规定,应届高级中等教育 学校 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有3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3类考生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②乡、镇(街道)或以上政府部门出据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借款申请书填写正确和以上资料提供齐全后,由学生工作处审查后再送经办银行审核。经银行审核合格后,借款申请人再与经办银行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
第六条 助学贷款的发放、利率及归还方式
1、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院账户上,借款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学生证到学生工作处办理有关手续。
2、助学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长期贷款利率执行,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其毕业后的六年。贷款期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记息。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100%贴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100%由个人负担。
3、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可分为一次性还款和分期还款两种方式。根据学院与银行的协议,暂定为一次性还款。具体操作如下:
毕业前夕,学院将组织借款学生进行还款确认,并制定还款计划。同时银行将给每位借款学生一个银行账户(活期存折),贷款到期日的前一周内借款人将应归还的本息存入银行账户内,银行于贷款到期日主动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可提前将应归还本息存入账户中并通知贷款银行扣收。
第七条 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l、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助学贷款,不能重复申请办理;
2、学生申请贷款必须由学院统一组织办理,银行不直接受理个人业务;
3、借款人本人和其见证人的姓名、签字与身份证复印件的姓名要一致;
4、借款申请人的贫困证明必须是乡、镇(街道)或以上政府部门的证明;
5、借款人在校期间如不正确使用贷款,或有不良表现,银行有权终止其贷款;
6、借款学生如有休学、退学等情况,银行将终止其贷款,并要求归还已贷部分。
第八条 本办法自二00五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