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55 | - |
| 高职排名 | 587 | 66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3 | 119791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7 | 54657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9 | 173913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1 | 92275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6月的国家级重点中专保山卫生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云南省唯一一所中医药学科特色鲜明、中西医专业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11年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4年通过公共体育课程教学评估,2016年通过特色评估,2017年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评估和直属附属医院保山市中医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大理州中医医院的教学基地评估,护理专业在云南省高校护理高职教育专业评估中获五星A级并排名第一。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临床类别、中医类别考试基地、云南省特色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云南省州市沿边高职院校基础能力项目首批建设单位、云南省科学普及教育基地、云南省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云南省实践育人创新创业中心首批单位、云南省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职业院校管理15强示范建设单位、省级校园创业平台、省级文明学校及省级平安校园。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注重实践能力,贴近职业岗位,面向基层,辐射周边,专业教育与中国传统文化相融合”的办学特色。建校以来,为云南培养了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才3万余人,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全民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和保山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各专业学费:5000.00元/生·年。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学校建立“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为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2、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临时生活补助)、省政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临时生活补助)、学校(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贫困补助、特困补助、临时生活补助、节日补助、勤工俭学补助)和社会捐助(人寿保险公司助学金、保山血站助学金、世纪金源集团助学金)的各类奖、助学金,奖助金额每生每年500元—8000元;
3、贫困专科生入学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最高每生每年6000元;
4、中专学生一、二年级在读期间,户籍属云南省连片县(市)农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比例占在校人数的20%;一、二、三年级农村(含县镇)户籍学生享受免学费补助,城市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补助占在校城市户籍学生总人数的15%。
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于2002年5月由湖南省体育运动学校(创办于1958年)和湖南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创办于1984年)合并组建而成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湖南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职业院校,2007年接受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达到“优秀”等级,2015年建成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学院被评为“省直文明校园”“全省平安高校”、“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国家级)培训基地”、“全省中小学体育师资认证培训基地”和“全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基地”,被誉为奥运冠军的摇篮和高端体育人才的基地。
学校高度重视和关怀学校贫困学生,多年来,为了确保每个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在内的一套较为完善的、多元化资助体系。
其中:
奖: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和多项专项奖学金,每年学生获奖面达20%以上;
贷:主要指国家助学贷款,他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采取无担保、无抵押的个人信用贷款的形式帮助高等学校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助学方式;
助:学校开辟有校内外勤工助学基地,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补:在校期间遭遇临时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800元/生/年);
减: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学生由学校适当减免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