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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金融服务与管理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7:20:54 解决时间:2022-08-08 15:03

满意答案

一、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建筑消防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6417633870
理科建筑消防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4316671867
文科大数据与会计内蒙古专科批37516233951
文科工程造价内蒙古专科批29416733924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方向)内蒙古专科批20416471899
理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3916071949
理科大数据与会计内蒙古专科批24320770383
文科大数据与会计(财务管理方向)内蒙古专科批28421133434
文科大数据与审计内蒙古专科批31427330991
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方向)内蒙古专科批33420833486
理科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护方向)内蒙古专科批24518071545
理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0316171938
文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内蒙古专科批17217233896
文科物联网应用技术内蒙古专科批39027930618
文科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1917033907
理科大数据与会计(财务管理方向)内蒙古专科批20018371456
文科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8517333893
理科护理内蒙古专科批25118271488
文科计算机网络技术内蒙古专科批33921133434
理科工程造价内蒙古专科批23117271741
文科护理内蒙古专科批34129129776
文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内蒙古专科批19519533694
理科应用化工技术(环境监测与治理方向)内蒙古专科批19719770922
理科机电设备技术(轮机工程方向)内蒙古专科批20919271145
理科食品营养与健康内蒙古专科批17416671867
理科稀土材料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6826863873
理科电气自动化技术内蒙古专科批30123068541
理科计算机网络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4219571021
理科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内蒙古专科批22316771849
理科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D打印技术方向)内蒙古专科批22417871589
文科空中乘务内蒙古专科批33725531963
理科大数据与审计内蒙古专科批20017471689
文科电气自动化技术内蒙古专科批36924032667
二、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介绍
金融类 金融服务与管理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培养目标

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技并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科学素养,掌握本专业必备的财富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证券实务、保险实务等理论知识,具备熟练金融各项业务操作的专业技能,具有适应时代要求支撑终身发展的知技术、懂产业、会应用、能创新的专业品质,主要特色是面向业务运营类、市场开发类及投资理财类岗位群,从事银行柜员、大堂经理、客户经理、电话客服、用户运营、核保岗、理赔岗、商务拓展、产品经理、营销岗、理财顾问及风险控制等工作,能够积极适应三四线城市金融科技生态圈,并具有一定后续发展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核心课程

区块链金融、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证券投资实务、保险原理与实务、个人理财规划、风险管理实务、金融数据分析与挖掘、金融服务营销、小贷实务

三、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844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国标码:13864   内蒙古地区招生代码:D63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包头市中心,于2005年成立的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83人,学生7000多人,拥有强大的师资力量,现代化的教学、实训设备,多项科研成果、品牌专业引领内蒙古自治区学科前沿。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建成包头市首家高技能工业控制实训基地,自治区级“大师工作室”落户学院。建成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个,精品课程12门,优秀教学团队8个,教学名师8个,教坛新秀6个,还有18项省部级科技成果。黑色冶金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骨干专业,被命名为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专业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双师型培训基地。

周边环境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6号,左邻包钢一中,右临内蒙古科技大学,面对新建的时代广场,紧靠包头市稀土高新园区,与包头市图书馆相隔1000米。周边环境便利,交通方便。欢迎来我院参观指导。


毕业生就业

就业前景

学院经近10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形成较为雄厚的办学实力和鲜明的办学特色。良好的办学环境、突出的办学特色,为我院赢得社会的普遍认可,同时也为我院毕业生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目前已有600余家用人单位来我院招聘毕业生,部分用人单位与我院签订了长期的用工协议。学生广泛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广东等省份和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包钢(集团)公司连续12年来我院招聘毕业生。招聘我院毕业生数量占包钢(集团)公司招聘专科毕业生总量的50%以上。历年来我院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在90%以上,无论是毕业生就业数量和质量均排在自治区同类高校前列。

2020年我院毕业生共1123人,涉及黑色冶金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会计、酒店管理等18个专业。面对就业市场低迷、就业压力大等问题,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开拓就业市场,运用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方式为企业输送了大量专业技术人才。截止目前我院实际就业953人,就业率为84.86%,其中签订协议就业和劳动合同就业为780人,占就业总人数的81.05%,灵活就业共17人,占就业总人数的1.78%,创业1人,占就业总人数的0.1%,升学131人,占就业总人数的13.69%,待就业及暂不就业的共计166人,占毕业生总数的14.78%。



食堂

学校有1号食堂,2号食堂两个大食堂,里面有10余家不同风味的窗口共学生选择,并与包钢(集团)公司万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入住我院食堂,为学生的就餐提供了保障。


困难生资助办法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试行)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度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材[2007]8号)及内教材[2007]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认定条件及依据
1、   认定条件:
(1)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
(2)父母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无来源的学生。
(3)父母下岗且家庭生活有严重困难的学生。
(4)家遇天灾人祸或意外事故,经济来源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5)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 、认定依据:
(1)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区民政部门出据的困难证明。
(2)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消费水平。
(3)学院对部分贫困生的家庭调查。
二、认定组织与程序
1 、认定组织:
(1)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
(2)系(部)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部)领导为组长、辅导员、相关教师组成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教师、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并公示。
2 、认定程序:
(1)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结束前,向在校学生发放《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不提交此表。
(2)每学年开学初,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学院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档次,认定标准设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原则上各占1/3,报系(部)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4)系(部)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评结果,确定家庭困难学生数:三年制高职不超过28%,五年制高职前二年不超过90%,并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应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部)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受理异议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若对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处提请复议,学生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5)学院学生处负责汇总各系(部)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6)学院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抽查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发现弄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三、附则:
1、本实施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本实施办法自2007年10月22日起执行。

  中专 2022-08-0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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