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72 | 196 |
| 高职排名 | 220 | 23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0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7 | 0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7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6 | 32817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2 | 116377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4958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享有“塞外明珠”“草原钢城”美誉的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包头,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999人,近五年一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
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包头机械工业学校。1994年,成为全国10所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学校之一。1998年成为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14所公办职业技术院校之一,并更名为包头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学院由中央部属院校改变为中央部委与地方共建院校,2006年划归包头市管理。2009年包头市职工大学整建制并入。
第十五条 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
学 费: 5000元/年·生。
住宿费:1000元/年·生。
学校设立了10个二级学院46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群3个、福建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排名第一的专业18个;获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精品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7项。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7个、省级6个,国家级产学研用创新平台1个、省级3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及校外实习基地410多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近年来,学生在全国技能竞赛获奖220多项、省级500多项,在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校收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一等奖数量并列全国第4,获奖数量并列全国第13。建校以来,已为社会输送了近8万名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在2021年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满意度”排行榜中,我校位列第13名。
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按《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分收取学费。为便于收费,学生每学年预缴学费标准规定为: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学生临毕业前,学校根据学分制收费标准与学生结算学费缴交金额,结算实行多还少补。
学费退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漳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