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滨州职业学院 |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307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2 | - |
| 高职排名 | 42 | 3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77 | 543388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2 | 237772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84 | 504404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220 | 538499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5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1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二、实施特色育人工程。突出文化育人特色,以科学规划引领发展,对校园水系、绿化、景点布局进行大规模改造,积极打造校园一小时文化游览圈,形成“一轴二山三区四湖五园”的校园文化格局,学院新建黄河三角洲高技能人才实训广场功能完备,能承接近100个项目的实训,被确定为山东省首家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学院校园文化建设获得全国校园文化优秀成果奖,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30所)。致力于打造专升本、技能大赛、公务员考试三张名片,根据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实行“小班制”,开展分层教学。按照“国赛有名次、省赛争第一、市赛夺全能、院赛常态化”的工作思路,坚持以赛促练、以赛促建、以赛促教、以赛促改,带动学生技能水平的全面提高。按照市场需求和学生专业特点,实行订单培养,学院设“中国平安保险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班”、“尧王制药班”等多个冠名班。近几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8.32%,正式就业率80.37%,专业对口率95%,毕业生满意度达96%,用人单位满意度达100%。
以2020年滨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为准
1、空中乘务专业: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欢迎报考公办专科院校——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部ICT行业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教育部工业机器人领域应用人才培养中心
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
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确定的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中国CLAA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
江苏省第一所公办性质职业技术学院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八年)
江苏省文明单位、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省平安校园、省园林式学校、省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录取方式:
(1)实行“3+1+2”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录取,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投档到相应专业组内的考生安排专业,结合考生投档成绩、专业志愿顺序及专业计划数对考生填报专业从高分往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匹配录取,当某考生分数均达不到所报专业的录取要求时,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其他未录取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艺术类考生,分为美术类和音乐类进行投档录取,美术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省控线的基础上,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和要求,计算投档成绩,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计划数对考生填报专业从高分往低分依次进行专业匹配录取。音乐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省控线的基础上,按声乐或器乐的专业省统考分从高往低顺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理类考生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艺术类考生以文化成绩和所在省份的艺术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分规定和要求,对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填报的专业顺序及专业计划数对考生填报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匹配录取,当某考生分数均达不到所报专业的录取要求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其他同类型的未录取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同分录取原则:
在录取过程中,普通类(含高考未改革省份的文理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历史科目类或文科类考生比较语文成绩、物理科目类或理科类考生比较数学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之和等分数,从高分往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如再相同,则参照考生电子档案的中学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往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如若再相同,则按照普通类同分录取原则比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1.所有省内外艺术类考生均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2.录取方式:报考我院的艺术考生,分别按美术类和音乐类招录,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美术类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加试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再按照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如有省统考的省份采用省统考成绩,无省统考省份采用校考或委托校考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如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再按照文化分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区)教育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和应届生的录取政策一致,无任何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