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成都市东软学院

成都市东软学院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5 13:13:38 解决时间:2021-11-01 20:02

满意答案

招生录取
    (一)录取组织与管理    1.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院校在川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川招生的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远程网上录取必需的软、硬件配置到位,确保网络畅通安全。    “1+2”和高中中专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录取工作安排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3.高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级招办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4.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各层次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的第一志愿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办法。即: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在川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的平行志愿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5.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的平行第一志愿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向各有关高校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高校根据生源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定调档比例,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当所有高校在我省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    6.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艺术团的投档基准线按后一次模拟投档形成的分数测算值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各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    7.高校对省教育考试院提请复议而坚持退档的,应按我省“复议书”的要求,写明退档原因,并传真备查。    8.高校录取新生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9.高校要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在后续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已投的考生档案;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若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分数级差等限制,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10.录取工作按照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内,如考生符合应予提前投档的多种条件,则按考生自主选拔录取志愿(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前后顺序投档;本科第一批预科在该批统招和定向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后录取,其它批次若同时有本(专)科(含定向)和预科计划,则按照本(专)科计划、预科计划、本(专)科计划征集志愿、预科计划征集志愿的顺序录取。    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征集志愿后若仍有极少数学校完不成计划,经省招考委研究,若确须降分的,可在批线下适当降分。    11.在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    12.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的香港10所单招院校应于7月4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凡被香港10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普通高校的统一录取。澳门6所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13.高校须将拟录取的四川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高水平艺术团、自主选拔录取、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提前单独考试招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名单标注录取类型后,报我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的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三日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14.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新生名单、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将我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报我省教育考试院。    15.高职单招院校在4月13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高职单招拟录取名单,其它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16.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17.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8.高校应严格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或未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均属擅自招生,其录取无效。    19.普通高校藏、彝文专业招收加试藏、彝文的藏、彝族考生,其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录取前,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由省录取领导小组分别确定各层次藏文、彝文专业招生的高考统考和藏文、彝文加试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高考统考成绩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20.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含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结合分市州招生计划,按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分市州实施范围县的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全省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21.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国家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另文规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17号)的规定执行。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1号)及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0.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    21.由于网络传输等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22.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二)录取照顾政策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5.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取得下列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规定级别的运动会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加分的运动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    (5)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    (6)获得县(市、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市(州)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英雄”的考生;    (7)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给予加分的考生。    符合以上第2至第5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6.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院校加5分,其他院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在其它院校录取时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高的一项,不累加。    7.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20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贵校安置毕业生就业收费吗?
返回↑答:学校不收就业安置费。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我院重点工作之一,是每位教职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联系方式
电话:028-64888001、64888002、64888003、64888006传真:028-64888005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一号邮编:611844E-mail:edu@***.cn学校网址:http://www.***.cn学校招生微网:http://m.zs.***.cn十一、本章程由成都东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成都东软学院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报名
(一)报名资格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二)文化考试报名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报考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于2015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进行文化考试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5年10月14日8:00至16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县(市、区)招考办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2)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3)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4)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5)完成以上流程并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于2015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网上缴费。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的报名及考试。考生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均须签订《四川省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考试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和专业考试《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应交验以下材料:(1)应届生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2)往届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3)身份证。在四川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毕业后申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2015年10月14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艺术、体育两类专业考生不得相互兼报,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各市州招考办于2015年10月27日下午17:00前将考生的报名库传送到省教育考试院。各级招考办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规定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6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8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的要求与办法,做好本地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三)各类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要求1.省内专业统考报名办法、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报考我省2016年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2015年12月5日10:00-12:00考生熟悉考场,2015年12月5日下午至6日考试。全省分设八个考点:成都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南充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贡考点设在四川理工学院;乐山考点设在乐山师范学院;绵阳考点设在绵阳师范学院;达州考点设在四川文理学院;内江考点设在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设在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2016年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分片区集中进行。成都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攀枝花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巴中考点参加专业考试。(2)音乐类专业(含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史论、音乐表演专业):2016年1月4日至20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月9日下午考生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考场,1月8日下午熟悉其他笔试科目考场。1月9日至10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11日至20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3)戏剧与影视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戏曲表演、编导)专业:2015年12月15日至29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其中编导专业考生12月20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12月20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舞蹈类专业:2015年12月15日至29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4)体育类专业:2016年4月1日至15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2016年4月6日至4月15日全省考生分两批进行专业考试,考点设在成都体育学院,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规定批次参加考试。第一批: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成都市、攀枝花市的考生,4月6日到考点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7日至10日考试。第二批: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自贡市、泸州市的考生,4月11日到考点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12日至15日考试。以上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等详见2016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2.报考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报考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持报考证和身份证按所报院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省外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学校名单附后)由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省外综合性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经教育部批准同意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部委属及“211工程”院校除外),不再单独举行专业考试。来川设立考点的省外院校应在2016年1月15日前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期间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检查。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应通过媒体和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其招生考试信息。
  技校网友 2021-11-01 20:02

网友推荐

报考须知2022年成都东软学院与攀枝花学院专升本联合招生报考指南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根据《2022年攀枝花学院与成都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吉利学院、成都东软学院、成都银杏管理学院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我校作为调剂学校与攀枝花学院(选拔学校)联合开展2022年专升本招生,凡与攀枝花学院对口的专升本合作学校(以下通称选送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均可填报我校本科对口专业志愿,通过攀枝花学院组织的招考录取程序,被我校录取后,进入我校相应专业进行本科阶段的学习。
1.招生对象及专升本对口专业
招生对象为选送学校相关专业2022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和从我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各选送学校具体对口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2.学费
我校各专业学费如下:
动画、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19000元/年/人
其余专业:18000元/年/人
3.选拔考试
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查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保送录取和免试推荐除外),应参加攀枝花学院统一组织和命题的专升本考试。考试科目为3门(每科目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由全省统一命题,不考听力。
考试时间:4月21日上午09:00-11:00(专业课)、下午15:00-16:30(大学计算机基础),4月22日上午09:00-11:00(大学英语)考试。
考试地点:原则上考生所在的选送学校考点。
4月27日后,学生可以通过攀枝花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专升本考试成绩。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4月29日18时前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只限对课程成绩统计进行复核。选送学校汇总申请查分名单,并于4月29日19时报送攀枝花学院。攀枝花学院组织开展成绩复核,并于5月8日前公布查分结果。
4.录取
攀枝花学院根据总体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录取计划。
考试选拔录取由攀枝花学院组织开展,按照攀枝花学院发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预录取名单经攀枝花学院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我校向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5.体检
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均须按升入学校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6. 其他事项
(一)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由选送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和相应入学报到材料。学生在本科专业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与录取通知书,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二)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我校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由我校认定后记为本科对应课程成绩及学分,学分认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专升本学生应按规定对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课程予以补修,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学分费用。
(四)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但要注明“X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相关问答

  • 职中

    2017年成都东软学院在北京的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1楼

  • 职中

    2017年成都东软学院在辽宁的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2楼

  • 职中

    2017年成都东软学院在浙江的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3楼

  • 职中

    2017年成都东软学院在上海的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4楼

  • 职中

    2017年成都东软学院在河北的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5楼

  • 职中

    2017年成都东软学院在江苏的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6楼

  • 职中

    四川省成都市东软学院

    7楼

    联系方式电话:028-、、、传真:028-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东软大道一号邮编:611844E-mail:edu@院校网址:http://www..cnhttp://chengdu..cn预科招生    1.少数民族预科    中央部门所属院校和外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其招生对

  • 职中

    四川成都市东软学院

    8楼

    报名办法    1.申请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已另文公布)。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实行大学和中专兼报的办法。我省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以及其他各类单独考试考生)均须在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

  • 职中

    成都东软学院成都市排名?有什么的专业?成都东软学院录取分数线多少分呢?

    9楼

    根据软科排名(成都市高校)、校友会排名(成都市高校)、高职排名(成都市高校)等排行榜的数据综合分析,成都东软学院在软科民办类排名第66位,校友会民办一类排名第106位,排在成都东软学院前面的成都市大学院校有成都理工大学、成都工业学院、成都信

  • 职中

    成都市东软学院

    10楼

    招生录取    (一)录取组织与管理    1.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院校在川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各类别、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川招生的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远程网上录取必需的软、硬件配置到位,确保网络畅通安全。    “1+2”和高中中专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录取工作安排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