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成都医学院 | 安顺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470 |
| 校友会(综合) | 418 | 427 |
| 武书连 | 478 | - |
| 软科(医药) | 63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1 | 54834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8 | 96232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5 | 162606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9 | 14582 | 5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3 | 28571 | 474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83 | 60088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46 | 161622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7 | 32730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1 | 45726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3 | 10827 | 4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96 | 98984 | 367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404 | 91185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1 | 25322 | 479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511 | 25683 | 479 |
成都医学院前身为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建校于1947年,2004年整体移交四川省管理,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医学本科院校。学校201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成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3年高标准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作为四川省首家申请专业认证的医学院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获批四川省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获批“四川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试运行机构”,成为全国首批“老年医学培训中心(西南)”;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被确定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重点培育”单位。2022年学校临床医学首次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标志着学校临床医学学科已具有较高国际学术影响力。
我校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按学分制收费,标准为:临床医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4440元,其他专业(含本、专科)均为每生每学年4920元。
成都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研究生资助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第二条 对学生的资助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资助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着重激发学生的成才愿望,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满足学生的成就感,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心理。
第三条 学生资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与常规教学、管理及思想教育相结合。发扬民主、坚持标准、鼓励竞争,充分发挥资助制度应有的育人功能和激励作用,坚持实事求是,避免资助过严和过滥两种倾向,确保学校资助的严肃性、权威性。
第四条 学校每年通过从事业收入中划出经费、上级拨款、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学生的资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四级评选(审)机构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组长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评审、监督及指导。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小组。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副组长由学生科长担任,成员由学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下设具体分管工作人员,承担评审材料的汇总、整理和上报等工作。
(四)各年级专业班成立学生资助评议小组。辅导员担任评议小组组长,成员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初选和推荐工作。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第六条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第七条 学校在每年的9月按照《成都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开展全校范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精准掌握困难学生家庭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为开展各项资助提供依据。
第四章 资助对象
第八条 学校资助对象是在校期间通过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五章 奖助方式
第九条 奖学金。是指国家、企业、团体或个人出资的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生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条 助学金。是指国家、企业、团体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各项助学金,无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学生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一条 助学贷款。是指学生通过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完成学业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二条 勤工助学。是指在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三条 特殊困难补助。是指学校专门设立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因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特殊困难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四条 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十五条 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是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第十六条 新生绿色通道。是指学校允许新生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暂时缓交学杂费、按时报到注册的一种政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受资助学生信息进行公示。
第六章 资助评定及管理
第十八条 各项资助的评定与管理
(一)奖学金。详见各项奖学金的管理、使用或评定办法。
(二)助学金。详见各项助学金的管理、使用或评定办法。
(三)助学贷款。详见《成都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医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四)勤工助学。详见《成都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
(五)特殊困难补助。详见《成都医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六)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进行审核。
(七)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进行审核。
(八)新生绿色通道。详见《成都医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已获补助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停发或追回资助,取消受助资格:
(一)在校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制裁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二)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有不正当行为者。
(三)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履行学生义务者。
(四)日常生活铺张浪费,有不恰当消费行为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顺学院坐落在贵州省安顺市。安顺市位于贵州省中西部,素有“黔之腹、滇之喉”之称。全市总面积9267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9%。安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亚洲文明之灯”普定穿洞古人类文化遗址、“千古之谜”关岭“红崖天书”、“世界唯一”的明代屯堡村落、“中国戏剧活化石”安顺地戏、“东方第一染”安顺蜡染,有“屯堡文化之乡”“蜡染之乡”“西部之秀”的美誉,是国家最早确定的甲类旅游开放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美丽城市、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境内有闻名遐迩的黄果树瀑布。安顺是中国共产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全国“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王若飞同志的故乡。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我们已逐步建立并完善了由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补代偿等多渠道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全面成长。
入学前——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助学贷款准备工作
当您接到录取通知书,请按要求认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到家庭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一级民政部门盖章。在入学时,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学校,以便学校进行审核。如果您希望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请及时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入学时——绿色通道确保学子顺利入学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及时缴纳学费者,可在入学报到当天,通过“绿色通道”在未交学费的情况下先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解决。
入学后——各种形式资助助您成长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一)学生获各项资助,必须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为:城市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农村及县镇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350元(含350元)。
(二)认定所需材料: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办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户口册复印件、高中阶段国家资助的材料、由乡(镇)、街道办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
(三)认定程序: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生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学生提出申请后,由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按照《安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其家庭经济贫困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及确定贫困等级,在系级公示无异议后,各系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列入贫困生数据库并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日后资助的依据。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对该库进行动态管理。学生入学时,未列入贫困生数据库的,如因其它意外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复核入库。
二、在校期间各种资助简介:
(一)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两种类型。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特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材料和流程如下:
①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当地县(市、区、特区)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②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
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仅为外省且生源所在省份没有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发放。如学生有意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或入学后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流程如下:
①申请所需材料: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材料;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开发银行、省资助中心及高校资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②高校助学贷款涉及的新生贫困认定:以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或者当地县(市、区、特区)资助中心出证明为准。
③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奖励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申请程序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个人申请并填写《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系初审、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学校审定→教育厅审批备案。
2、校助学金根据学校助学金评定办法评定。
3、社会捐资助学。学校引入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入学后可据实申请。
(三)勤工助学
我校积极拓展勤工助学岗位,现有勤工助学固定和临时岗位百余个,月报酬在120-200元之间。管理及组织实施详见《安顺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规定》。
毕业后——学费补代偿 解您后顾之忧
1、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或服务,贵州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制定《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从2009年起,贵州省属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满3年的由省财政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目前,安顺市相关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退役后入学的学生,同样享有学费补(免)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