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专业 | 学费 | 层次 |
---|---|---|---|
2022 | 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备注:不予录取色盲、色弱考生)(专业备注:不予录取色盲、色弱考生) | 4920 | 本科 |
2021 | 智能医学工程 | 4920 | 本科 |
成都医学院前身为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建校于1947年,2004年整体移交四川省管理,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医学本科院校。学校201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成为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2013年高标准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作为四川省首家申请专业认证的医学院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7年获批四川省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获批“四川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试运行机构”,成为全国首批“老年医学培训中心(西南)”;201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被确定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成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重点培育”单位。2022年学校临床医学首次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标志着学校临床医学学科已具有较高国际学术影响力。
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及本专科学生14300余人。面向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有24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生物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制药、麻醉学、应用心理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健康服务与管理)。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15人,其中高级职称479人,占52.3%,具有博士、硕士学位720人,占78.7%。硕士生、博士生导师470人。现有特聘国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级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4人,天府峨眉计划专家8人,天府青城计划专家5人,四川省卫生健康领军人才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4人,四川省卫健委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2人。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2个——“临床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医学人文素质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二级科研实验室3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2013年,学校“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四川省首批协同创新中心。
近三年学校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4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84项,厅局级项目207项,课题经费达4500万元,专利90项,发表科技学术论文850余篇。《成都医学院学报》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学校高度重视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英国中央兰开夏大学、美国杜兰大学、荷兰南方应用科技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德国不莱梅应用科技大学、泰国易三仓大学等1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全方位合作。学校与新加坡卫生部合作开展的护理奖学金项目,每年为护理专科学生赴新加坡学习和工作搭建了平台,该项目提供全额学费和生活费。
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共建附属医院7所:成都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第一附属中医医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附属老年医院、附属肿瘤医院、附属中医医院;非直管附属医院15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3个。为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早接触科研、早接触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194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与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编制床位1500张。2014年,被认定为国家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学校秉承“博学博爱、精益求精”的校训,坚持“玉汝与成、至善弘医”的成医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四个回归”教育理念,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及人文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形成“根于军魂、本于医道、突出应用、追求精淳”的育人特色。近几年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参加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共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药学专业学生团队获第二届全国医药院校药学/中药学世界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医学影像学专业学生团队获“泰山杯”全国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大学生(本科)实践技能大赛团体二等奖,护理学专业学生团队获第二届全国护理专业本科临床技能大赛团队三等奖。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和创业计划竞赛中累计获国家级银奖1项、铜奖6项,省级金奖13项、银奖40项、铜奖96项,2019年获得四川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组织奖”。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累计获国家级铜奖9项,省级金奖7项、银奖4项、铜奖29项,学校连续两年获得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学校的志愿服务项目累计获得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国赛银奖2项、省赛金奖2项、银奖1项。学校富有特色的军乐团和国旗护卫队,传承了“根于军魂”的办学特色,已成为校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成都医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3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研究生资助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第二条 对学生的资助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资助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着重激发学生的成才愿望,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满足学生的成就感,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心理。
第三条 学生资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与常规教学、管理及思想教育相结合。发扬民主、坚持标准、鼓励竞争,充分发挥资助制度应有的育人功能和激励作用,坚持实事求是,避免资助过严和过滥两种倾向,确保学校资助的严肃性、权威性。
第四条 学校每年通过从事业收入中划出经费、上级拨款、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学生的资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成立四级评选(审)机构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组长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评审、监督及指导。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资助评审小组。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副组长由学生科长担任,成员由学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下设具体分管工作人员,承担评审材料的汇总、整理和上报等工作。
(四)各年级专业班成立学生资助评议小组。辅导员担任评议小组组长,成员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初选和推荐工作。
第三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第六条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第七条 学校在每年的9月按照《成都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开展全校范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精准掌握困难学生家庭情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为开展各项资助提供依据。
第四章 资助对象
第八条 学校资助对象是在校期间通过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五章 奖助方式
第九条 奖学金。是指国家、企业、团体或个人出资的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生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条 助学金。是指国家、企业、团体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各项助学金,无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学生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一条 助学贷款。是指学生通过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完成学业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二条 勤工助学。是指在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三条 特殊困难补助。是指学校专门设立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因突发性事件引起的特殊困难的一种资助方式。
第十四条 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第十五条 基层就业学费奖补。是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第十六条 新生绿色通道。是指学校允许新生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暂时缓交学杂费、按时报到注册的一种政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受资助学生信息进行公示。
第六章 资助评定及管理
第十八条 各项资助的评定与管理
(一)奖学金。详见各项奖学金的管理、使用或评定办法。
(二)助学金。详见各项助学金的管理、使用或评定办法。
(三)助学贷款。详见《成都医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医学院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四)勤工助学。详见《成都医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
(五)特殊困难补助。详见《成都医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六)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进行审核。
(七)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网上进行审核。
(八)新生绿色通道。详见《成都医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已获补助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停发或追回资助,取消受助资格:
(一)在校期间,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制裁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二)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有不正当行为者。
(三)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履行学生义务者。
(四)日常生活铺张浪费,有不恰当消费行为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网上报名注册
申请人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必须按照本人真实姓名注册,姓名等基础信息均无法修改,邮箱要为常用邮箱(密码等用邮箱找回)。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必须按照操作指南中的注意事项操作,否则有可能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20年7月2日至7月10日,过时系统自动关闭。2020年我校招生名额为260人,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及《成都医学院授予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录取工作依照报名先后顺序进行。
(二)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
三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大型综合性医院或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工智能及智能医学相关企业科研单位等从事智能医学领域的相关工作答案来源于2021年成都医学院智能医学工程专业
2022年成都医学院普通本专科专业介绍智能医学工程(本科四年制,工学学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深厚的数理基础较完备的医学基础知识扎实严谨的信息系统工程训练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智慧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家庭自助健康监护三级网络中的医学现象医学问题和医疗模式有较深入的理解能熟练地将计算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于医疗与健康大数据的采集分析与管理能在大型综合医院医疗机构和智能医学相关企业等单位从事智慧医疗智能诊疗智能医学影像以及智能健康管理等智能医学领域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答案来源于2021年成都医学院智能医学工程专业
成都医学院智能医学工程录取分数为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8,最低位次是96232。成都医学院智能医学工程录取分数线1.2021年智能医学工程录取分数线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理科智能医学工程四川本科二批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介
成都东软学院/智能医学工程学费:200001.2022年智能医学工程学费:20000;2.2021年智能医学工程学费:20000;2022年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费
成都中医药大学/智能医学工程学费:41001.2022年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备注: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专业备注: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学费:4100;2.2021年智能医学工程(不予录取色弱、色盲考生,)学费:4100;2022
成都医学院/2021年智能医学工程学费:49201.2021年智能医学工程学费:4920;2021年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费四川智能医学工程理科本科二批普通
成都医学院/2022年智能医学工程学费:49201.2022年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备注:不予录取色盲、色弱考生)(专业备注:不予录取色盲、色弱考生)学费:4920;2022年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
成都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费:49201.2022年生物医学工程(不予录取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色盲、色弱考生)学费:4920;2.2021年生物医学工程学费:4920;3.2020年生物医学工程学费:4920;2022
成都医学院/智能医学工程学费:49201.2022年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备注:不予录取色盲、色弱考生)(专业备注:不予录取色盲、色弱考生)学费:4920;2.2021年智能医学工程学费:4920;2022年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学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