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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1 20:33:03 解决时间:2022-08-08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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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录取分数为新疆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31,最低位次是-、新疆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84,最低位次是-。
一、昌吉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录取分数线
1.2021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民汉双语翻译)新疆本科二批366331-
文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民汉双语翻译)新疆本科二批404384-
2.2018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新疆本科二批-37631707
文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新疆本科二批-41510374
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介绍
中国语言文学类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昌吉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精通维吾尔语言,熟知维吾尔民族、文化、历史,了解国家语言政策和民族政策,具有较深厚的汉语言文学、文化功底,能运用汉、维两种语言从事民汉语言文字工作、政府公务和教育工作的“民汉兼通”的双语人才。

三、昌吉学院
583
软科(综合)
437
校友会(综合)
学校简介

昌吉学院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美丽的昌吉市,有着60多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成立于1959年的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升格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昌吉学院。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09亩。其中,北京路校区194亩;世纪大道校区1015亩。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1328人,其中本科生22855人、专科生8322人、硕士研究生151人。

食堂


困难生资助办法
     助学贷款:即对正式录取在册的我院本、专科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实行由自治区四家国有独资银行之一的分支机构——中国农业银行昌吉州分行提供国家助学贷款以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的政策。学生贷款金额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自治区财政贴息,助学贷款本金可在学生毕业后六年内还清。欲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出示乡镇一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单位的家庭收入证明。
     特困补助:即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大学生实行特困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一等每生每年3000元,二等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每生每年1000元。
     勤工助学:即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使特困生通过勤工助学获得经济收入,以弥补生活所需,帮助完成学业。

周边环境



美丽的天池风光--昌吉


昌吉市

 

昌吉市是古丝绸北道上的重镇,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全市总面积7964平方公里,总人口40万人。主要为回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等民族。市辖6镇4乡6个街道办事处,48个社区居委会,182个村民委员会。

昌吉市是自治区西部大开发扶优扶强、首批推出的重点城市,被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认定为最佳投资环境城市、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最佳交通通讯条件城市、高额投资回报率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昌吉市的经济建设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

全市GDP连续六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全国环境整治优秀城市、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等10项国家级荣誉。

[地理位置]

昌吉市位于天山北麓,地处亚欧大陆腹地,准噶尔盆地南缘,地处东经86°24′- 87°37′,北纬43°06′- 45°20′。东距首府乌鲁木齐市,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312国道、第二座亚欧大陆桥和乌奎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是通向北疆各地的交通要道。是自治区西部大开发扶优扶强,在天山北坡经济带中首批推出的重点城市。

[行政区划]

昌吉市是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首府所在地,是全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的卫星城。总面积8215平方公里,其中:山区 占40.7%,平原占32.5%,沙漠占26.8%,南北长,东西宽。东邻乌鲁木齐市、米泉市,西毗呼图壁县,南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相接,北和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阿勒泰地区福海县接壤。居住着汉族、回族、哈萨克和维吾尔族等32个民族。下辖4乡6镇, 6个办事处。境内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师部及所辖101团、103团、军户农场、共青团农场和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驻市单位150多个。

 

 



加分政策

新疆教育厅规定加分政策:

    一、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受自治区表彰的优秀班团干部和三好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及其以上者; 

    3、归侨及其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籍考生; 

    4、烈士子女; 

    5、回族考生。 

    三、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 

    四、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招生院校及专业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规定的少数民族者,加10分。 

    五、除对少数民族成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中专 2022-08-08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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