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85 | 145 |
| 高职排名 | 510 | 81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4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9 | 0 | 1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8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9 | 0 | 1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0 | 82677 | 180 |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座落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古丝绸之路黄金古道昌吉市,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目前拥有位于昌吉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的新校区和昌吉市延安路的分校区两个校区。学院总占地面积981亩,建筑面积31.5万平方米。
学院实行二级管理体制,下设9个分院(医学分院、机电工程分院、能源动力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经济管理分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分院、基础教育分院、体育与艺术分院、学前教育分院),1个马克思主义学院;三大实训基地:国家级公共实训基地、大学生双创中心、民族药展馆;一校: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拥有现代化各类实训室130余间、校外实训基地160余家。图书馆藏有图书80万册。学院常年聘请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承担50%以上专业课和生产实训课。学院与山东大学、四川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建立本科函授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3、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助产专业,男生慎报,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6、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7、往届生录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单列类考生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9、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10、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11、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录取。
12、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不予录取。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审核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文凭资格,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斌鑫学院,是一所军队院校为社会培养高级人才的院校,主要从事全日制应用型本、专科教育,办学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管理纪律严格,毕业学生5万余人,受到社会各界赞誉。
重庆电讯职业学院位于重庆双福新区,毗邻西永微电园。园区设施齐全,交通快捷便利,距市中心20分钟车程,距大学城10分钟车程;学院占地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2000人。
录取批次:高职专科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招考院)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5、考生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学校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8、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一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回原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