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95 | 283 |
| 高职排名 | 245 | 27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81 | 384000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71 | 397319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2 | 235996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03 | 541335 | 150 |
(省属公办 始于1958年)
国标码:12807 江苏省招生代码:1251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全国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常州高职教育园区内,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8年。2006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成为“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单位,2011年成为江苏省第一批建成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第十一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与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及本章程相结合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调阅档案(江苏省按105%调阅档案);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即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如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其中文科类为4700元/生/年,工科类为5300元/生/年,艺术类为6800元/生/年,体育类为4800元/生/年。住宿收费标准:1000-1500元/生/年。
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双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服装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教育厅共同领导和管理。
学校是国家“计算机应用及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学校”、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泉城济南,现有章丘、和平两个校区,占地1045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7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59.6万册,电子图书152137GB,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32个,校外实习实训场所229个。建有千兆骨干校园网,是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
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报到时由专人接待,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帮助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减缓经济困难状况。
“绿色通道”是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无忧上学。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对于筹措学费困难的大学生来说,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三年内,可暂缓偿还本金,只付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过20年。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22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4400元。
勤工助学
学校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讨40小时。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每学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免除。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还可申请获得不低于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
对在校期间因家庭由突发性灾祸、事故等原因导致学生及其家庭出现特殊困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发放一定的救助金予以资助。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要求: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对听力不作要求。
第十六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鲁招考《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以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