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95 |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11 |
| 高职排名 | 245 | 68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3 | 98802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8 | 70940 | 180 |
(省属公办 始于1958年)
国标码:12807 江苏省招生代码:1251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全国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常州高职教育园区内,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58年。2006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2008年成为“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单位,2011年成为江苏省第一批建成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第十一条: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与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及本章程相结合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调阅档案(江苏省按105%调阅档案);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规定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即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专业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如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学校录取的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学费标准:学校按学生当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学费。其中文科类为4700元/生/年,工科类为5300元/生/年,艺术类为6800元/生/年,体育类为4800元/生/年。住宿收费标准:1000-1500元/生/年。
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双合格的基础上,设计类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服装表演专业按文化课达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自1936年建校以来,培养了6万多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学院位于榨菜之乡——涪陵,占地33万平方米,校舍面积24.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3亿元,馆藏图书56.1万册,教学用计算机2280台,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5920万元,有校内实训中心9个、实训室116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132个。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财经贸易系、生物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与电子工程系、艺术与文化传播系等6个教学系,开办34个专业,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2个、重庆市示范建设专业4个、重庆市教改试点专业1个、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1个、市级精品课程4门、市级教学团队1个,在校生7000余人。
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录取顺序: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及投档顺序,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相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认可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专业志愿优先,优先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调剂志愿为最后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我院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旅游管理专业招收艺术生,其中旅游管理专业招收艺体生。录取办法是: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照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手续。凡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不再受理其助学贷款申请。开展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和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在当地的县(市、区)教委贫困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学校对特困生实行困难资助,同时辅以勤工助学制度,以保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