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滁州学院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95 | - |
| 校友会(综合) | 357 | 499 |
| 武书连 | 504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4 | 112565 | 41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15 | 157042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3 | 26422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41 | 49115 | 301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329 | 52006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9 | 17473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7 | 21393 | 16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423 | 15751 | 392 |
滁州学院位于皖东江淮之间,学校所在地滁州市,素有“金陵锁钥、江淮保障”之称,与江苏省南京市山水相连,山清水秀,文化底蕴浓厚,北宋欧阳修留下千古名篇《醉翁亭记》;朱元璋从这里开始创建了大明王朝;清代吴敬梓创作了开讽刺小说之先河的皇皇巨著《儒林外史》;下辖的凤阳县小岗村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0年的滁州师范学校。历经滁县师范学校、安徽师范大学滁县教学点(分校)办学阶段;1980年更名为滁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升格为滁州学院,2019年获批安徽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学校。学校是安徽省首批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学校,确立建设“双一流”国内一流学科两所应用型高校之一。201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3510048
招生办公电话:0550-351004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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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QQ号:352644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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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0550-3510583
信息学院:0550-3510481
机电学院:0550-3510705
土木学院:0550-3512018
地信学院:0550-3519216
化工学院:0550-3513195
食品学院:0550-3512027
经管学院:0550-3081211
教科院 :0550-3511027
外语学院:0550-3081605
音乐学院:0550-3510513
美术学院:0550-3513175
体育学院:0550-3510024
滁州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琅琊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当年颁布的有关招生文件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各专业体检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4.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校级联考,且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5.对专业课省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次序选择),投档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6.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7.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六、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为滁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按照上级部门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外语语种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九、其他须知
(一)奖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导,以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辅助,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渠道、全方位奖助工作格局,通过“奖、贷、勤、补、助、免”等多种方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十、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3510048
招生邮箱:3526449547@qq.com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邮政编码:239000
十一、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建于1953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民族院校。学校一直秉承“以人为本,特色立校,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办学理念,注重民族性、区域性和应用性特色,以“培养民族优秀人才、服务民族地区发展、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宗旨,累计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3万余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传承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稳定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471-6585247,13847123506,
联系人:纳老师:联系电话:0471-6585248,13204713996,
请考生阅读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 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4年音乐类统考(马头琴方向专业课考试的主试必须是马头琴)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联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专业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音乐学专业的音乐学方向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马头琴方向、音乐表演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2. 凡区内考生填报我院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摄影专业等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2014年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我院承认外省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课联考合格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投档考生按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摄影专业投档考生按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无志愿不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