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12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30 | - |
| 高职排名 | 509 | 90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225523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3 | 150119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5 | 182501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58 | 544166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163 | 543993 | 150 |
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安徽省第一批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学校。学校先后荣获“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安徽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文明校园”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的池州师范学校和池州农业学校均于1917年建校,距今已有100多年建校历史,为国家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学校现坐落在中国首个生态经济示范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池州,城市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交通便捷发达。学校占地面积770余亩,建筑面积25余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1.3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拥有图书馆、游泳馆、体育馆、标准田径运动场等设施。校园环境美观整洁,教学、生活设施配套齐全。
招办联系电话:0566-2091931,2090519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22年版)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我院每年奖励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面约为在校生总数的3.3%。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资助面约为专科在校生总数的2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补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最高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最高补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7.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我省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普通高中学籍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8.勤工助学。学院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学费减免。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对部分特殊困难学生学费予以减免。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少数民族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确实无法支付学费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确实无力支付学费学生;其他有特殊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11.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符合特殊困难学生补助条件的学生因病、家庭变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在经济上难以维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可申请困难补助,每年最高可享受3000元补助,特殊情况可视情况享受更高额度的补助金额。
12.“筑梦助学”计划。池州市籍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中专、高职)脱贫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资助政策的同时,在校就读期间可享受每学年2000元校内资助;我院重点结对帮扶的东至县祠村村、青峰村的全日制(中专、高职)脱贫家庭学生在我院就读期间学费全部减免并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
1.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代码:13859
2.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花园路8号
3.办学层次、类型: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属于专科层次。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院。
5.院系设置:学院设有互联网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冶金化工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部、实训就业中心共10个教学部门。现开设工业机器人、建筑工程、计算机应用、应用化工、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等30个专业。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编:264400
招生热线:0631—3793001 3793002
传 真:0631—3793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朱老师
1、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有哪些?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享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学院每学年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另外,山东铝业职业学院还设有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参加勤工助学等渠道获得资助。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怎样通过资助完成学业?
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为辅。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含义和认定办法是什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学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给新生),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4、各项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和奖励(资助)标准是什么?
(1)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省政府奖学金是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资助比例为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4)学院奖学金是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比例为10%,标准为:一等奖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6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200元。
5、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比例、资助标准是什么?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比例为14%,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2000元,2档3000元,3档4000元。
6、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生在其居住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自付,贷款期限新生按学制加10年确定,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7、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被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的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省同一个县(市、区);
(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8、学生个人可获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9、学生到哪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0、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如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
11、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及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12、新生如何申请资助?
新生在报到时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报到时递交;另外填写好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到校后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成绩优异者可以参加学院奖学金评定;第二学年开学初,学习成绩优异者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