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97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21 | - |
| 高职排名 | 389 | 9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4 | 163427 | 200 | |
| 2021 | 师范类专业 | 专科批 | 411 | 108833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4 | 97159 | 200 | |
| 2021 | 师范类专业 | 专科批 | 480 | 52818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1 | 162451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4 | 121779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3 | 98737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4 | 82552 | 180 |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6]42号)、由云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4年的德宏教育学院,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曾亲笔为其提名。
学校坐落于四季如春、生态环境优美、民族风情丰富多彩的、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的“滇越乘象国” 、“勐卯古占壁”——德宏州州府芒市。德宏具有“一个坝子两个国家三座城市四面青山五种文化”的独特人文景观,因其浓郁的民族风情而被誉为“孔雀之乡”、“神话之乡”、“葫芦丝之乡”和“歌舞之乡”。它是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桥头堡的黄金口岸,是珠宝玉石的国际交易市场,是荣获“2010中国最具民俗文化特色旅游目的地”殊荣的美丽而神奇的康体天堂,德宏的瑞丽市被列入全国三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之一。学校依傍于美丽迷人的孔雀湖,前临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勐巴娜西珍奇园,背靠东南亚最大的勐焕大金塔和大银塔,校园风景秀丽,民族文化气息浓厚。
我校是云南省公办专科学校,参加云南省专科一批A类录取。
德宏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达503公里,是缅甸宝玉石进入中国的主要通道,宝玉石的加工和销售市场巨大,年产值有望超过百亿元;德宏水利资源丰富,电力产业发展前景广阔,目前在建电站数十个,电力人才需求量较大。德宏地处边疆,具有国家级口岸和省级口岸各两个,边贸繁荣,是我国对南亚、东盟延边开发的第一桥头堡,近年来许多大型企业纷纷在我州投资建厂,人才需求涉及教育、外贸、水电、作物生产加工、旅游等行业。在这样的机遇下,我校连续几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均在80%以上,其中2009年毕业生就业率达89.6%。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创建于1995年。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2755)。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计算机与软件技术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软件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人才培养院校、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美育实验学校。
学校以人才培养需求和规格为依据,以职业能力为导向设计与开发专业课程,探索分别对应行业通用素养、职业核心能力和岗位操作技能的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实习实践课程的应用型课程体系,重构课程体系建设。软件技术专业为市级特色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商务英语等3个专业为市级教改试点专业,软件技术教学团队为市级教学团队,JAVA课程和传统文化经典导读课程为市级精品课程。
1、严格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新生。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5、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05%,顺序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20%。
6、录取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录取顺序:
普通类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4)凡按政策规定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5)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个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其他说明:无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8、进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各省规定进行录取。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按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办理。
我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将学生“能就业、就好业”作为学院推进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由学院院长直接牵头,招生就业办具体实施,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跟踪及后续服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就业服务体系,为学院历届毕业生实行个性化免费就业服务和“一条龙”创业指导与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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