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交通大学 | 潍坊学院 |
---|---|---|
软科(综合) | 252 | 409 |
校友会(综合) | 230 | 357 |
武书连 | 423 | 48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0 | 43870 | 33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14 | 75815 | 33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7 | 8477 | 45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21 | 16007 | 4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0 | 63350 | 33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7 | 14674 | 4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51 | 59198 | 444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500 | 150334 | 44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4 | 185636 | 444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53 | 256658 | 150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4 | 210343 | 444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449 | 265639 | 150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48 | 430393 | 150 |
大连交通大学创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大连机车车辆学校、大连铁道学院,隶属于铁道部,2000年2月划转为辽宁省政府管理,实施“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大连交通大学,是东北地区惟一一所以轨道交通为特色的高等学校。
基本情况: 学校主要由沙河口校区和旅顺口校区组成。学校总占地面积86.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4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4亿元。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教学楼群、教学科研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校区内都具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图书馆,建筑总面积4.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31.0181万余册,中外文电子期刊18800种。旅顺口校区集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商店及运动场等为一体,是符合国家一类院校标准的新校区。学校已建成万兆核心、千兆主干、网络总出口带宽400M的校园网络及办公自动化、教务在线、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一卡通等多项公共服务平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了先进高效的信息和技术环境。
(1)奖、助学金:
A.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均为每人8000元,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办法按《大连交通大学国家(政府)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执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办法按《大连交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执行。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分两个等级设立,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特困学生,标准为每人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贫困学生,标准为每人2500元,一等和二等国家助学金不兼得,且分当年秋季和次年春季两次发放,具体申请条件及评选办法按《大连交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发放办法》执行。
B.校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根据《大连交通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实施办法》实行,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C.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
设立盘锦“兴隆物流”奖助学金30万元/年、“玉柴奖学金”约20万元/年、辽机助学金10万元/年、“八七高师桃李奖学金”10万元/年等,具体申请办法按照学校与设立奖、助学金的社会团体或个人共同制定的评比办法执行。
以上奖学金获奖面达30%以上。
(2)助学贷款:
A.生源地助学贷款:已开办生源地贷款地区的考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需在生源地当地办理,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B.校园地助学贷款:根据《大连交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实行,新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学校统一审核,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特困生: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主要采取以下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专项奖、助学金;社会团体或个人的资助。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是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省文明校园,是山东省教育厅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现占地1543亩(10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4.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12.5万册、数字资源41.5TB。学校建有高标准的大型体育运动场和4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体育馆,建有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的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潍坊地区城市节点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
为满足广大考生求学深造的愿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要求,积极采取多种帮困措施,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社会组织、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助学奖学金等;专门成立资助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勤工助学制度,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本科专业: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山东省内其他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常规批录取;山东省外具体录取批次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专科专业:山东省内专科专业安排在专科常规批录取。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一)山东省内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山东省外
1.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本科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院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