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医科大学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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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综合) | 160 | 273 |
武书连 | 182 | 374 |
US排名 | 1470 | - |
软科(医药) | 15 | 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0 | 43870 | 33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5 | 15116 | 4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4 | 46220 | 33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79 | 52162 | 336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9 | 10024 | 45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20 | 16234 | 45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0 | 10161 | 487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6 | 39677 | 487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9 | 71525 | 348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8 | 134531 | 180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本科一批 | 505 | 35185 | 487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一批 | 489 | 43377 | 487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02 | 95544 | 348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3 | 9637 | 53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6 | 18710 | 413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8 | 44011 | 180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64 | 29303 | 413 |
大连医科大学创建于1947年,前身为关东医学院。1949年并入大连大学,称大连大学医学院。1950年撤销大连大学建制,大连医学院独立。1969年大连医学院举校南迁贵州省遵义市,建立遵义医学院。1978年在大连市原址复办,仍称大连医学院。1994年更名为大连医科大学。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和哲学等多学科发展的医科大学,是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占地面积15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3.2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71.47亿元,设备总值30.98亿元。实体藏书285.3万册,电子馆藏172.68万册,数据库资源59种。现有二级单位50个,其中,教学、科研单位23个、管理部门20个、教辅部门6个,独立学院1个。现有附属医院15所,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2所。
请参看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报登载信息。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对往届考生没有录取限制,与应届考生视为相同考生。
激励性资助政策主要激励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学生自觉加强自身素质培养,勤奋学习,励志成才。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类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各类校级奖学金等,以及企业和个人在校设立的特别奖学金。具体明细如下: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校长奖学金 5000元/人年
希望工程驰敖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特等奖学金 5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一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二等奖学金 1400元/人年
综合素质三等奖学金 800元/人年
柯若仪奖学金 2000元/人·年
志伟奖学金 1000-3000元/人年
学长奖学金 1000元/人年
大商奖学基金 1000元/人年
创新创业奖学金 1000元/人年
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600元/人年
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 400元/人年
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 200元/人年
文明修身奖学金 300元/人年
文体活动奖学金 300元/人年
社会工作奖学金 300元/人年
社会实践奖学金 300元/人年
广西中医药大学原名广西中医学院,前身为1934年成立的广西省立医药研究所,是国内最早培养本科层次的省立中医药教育、科研和临床机构。学校建校于1956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中医药学府,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获得教育部授权开办研究生教育的中医药院校,是广西高校及西部12个省区高等中医药院校中最早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的高校。1970年南宁医学专科学校(原南宁大学医学院)并入,组成新的广西中医学院。1976年开始留学生教育,1978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6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09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后。 2012年3月29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录取规则
1.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2.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投档的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3. 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职校企合作班除外,该专业班级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 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6. 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7.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护理学(含英语方向、口腔护理方向)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6cm(含)以上、男生165cm(含)以上;中医骨伤(高职)专业只招男生,要求身高在160cm(含)以上,身体素质较好,心理健康。
(二)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报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专业。
(四)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8.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此项目面向广西招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前一轮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此项目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9. 我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招收项目有武术、羽毛球。招生及管理办法按照《广西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执行。
10. 我校具有2013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读本科的资格。招生及管理办法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章程》及有关文件执行。
11.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生,学制均为1年。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业户口;(三)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录取后报到时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学制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调配到各本科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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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勤工助学情况
(一)奖学金:
1.学校奖学金:
我院在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可享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3%,奖金每人每年600元;二等奖7%,奖金每人每年400元;三等奖10%,奖金每人每年200元。
2.科技发明奖:
科技发明成果通过国家级奖项的团体或个人奖励8000元、通过省级部级奖项的团体或个人奖励5000元;发明成果获得专利的视情况奖励1000~2000元。
3.科技论文奖:
(1)在核心期刊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每篇奖励800元。
(2)在非核心期刊以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每篇奖励200元。
(二)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
比例为获得学校奖学金人数的50%,除原获得奖学金外,每人再予奖励200元。
(2)优秀学生干部:
比例为10%-20%,每人每年奖金为200元。
(3)优秀毕业生:
学院级每人奖金300元,自治区级每人奖金500元。
(4)见义勇为标兵:
凡见义勇为受表彰者,按国家级、省级、主管厅级、院级进行奖励,前三个等级的奖金与上级所发的奖金相同;受院级表彰者每人奖金300元。
(三)勤工助学:
新生入学后,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特困生后,按学院有关规定安排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