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性质: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始建于1999年7月。2004年3月经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07年1月,由大连医科大学和大连金真源集团共同举办。
学院位于大连市高新区爱贤街28号,占地面积712.38亩,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教学场所完备,配套设施先进,信息化建设完善。实验室129个,图书52万册,运动场3.3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2亿元。
学院面向辽宁、北京、天津、贵州、浙江、江苏、吉林、河南、河北、福建、安徽、山西、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宁夏、新疆等全国24个省(市、区)招生。
学院现有2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医学、教育学、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其中护理学专业获评辽宁省本科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转型发展试点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获评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专业。
学院依托大连医科大学雄厚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教育资源,采用新机制组建了高素质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354人,其中教授86人,副教授112人。学院现有省级教学名师9人。
学院针对专业培养目标,建立了综合性、设计性实践、实验教学体系,并系统建设了临床技能、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和计算机等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及教学基地。学院现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6个。获批辽宁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学院建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素质拓展中心、体育馆、标准体育场。学院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近年来学院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提高工程项目共计636项。其中,国家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项;省级、市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0项;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立项112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47项;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奖102项。其中在辽宁省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金奖、辽宁省首届本科大学生护理技能大赛总分第二名、大学生“新道杯”企业经营模拟沙盘大赛全国二等奖(辽宁赛区特等奖)。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日本.一般社团法人国际医疗福祉人材育成机构开展了护理学专业学生赴日留学就业项目,为提高办学声誉和拓宽办学渠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近二十年来,学院已培养了一大批品学兼优、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
学院目前有学生大食堂1个,各类档口12个。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联系方式及学院网址:
1. 联系电话:0411-88859799、84795744
2. 传 真:0411-84795744
3. E-mail地址:dyzs_zb@dlmedu.edu.cn
4. 院校网址:www.dmuzs.edu.cn
我院设有贫困学生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来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勤工助学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广辟勤工助学渠道,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2.国家助学金
一等:3000元/人/年 二等:1500元/人/年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我院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执行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对实行“3+1+2”模式的的高考改革省份,艺术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不提要求。对实行“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区)“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2021年根据考生所在地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志愿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所在省统一投档原则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政策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我院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就业部
联系电话:0411-88859799、84795744
传 真:0411-84795744
E-mail地址:dmuzszs@***
院校网址:www.dmuzs.edu.cn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印章;符合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综合类专科(高职)院校。大连有15所公办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连大学、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大连外国语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大连交通大学、辽宁
大连财经学院/性质:民办大连财经学院是一所民办财经类普通本科院校。大连有15所公办大学:大连工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大连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连海洋大学、大连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性质:民办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是一所民办理工类普通本科院校。大连有15所公办大学: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连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警察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性质:民办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民办理工类普通本科院校。大连有15所公办大学:大连工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警察学院、大连海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大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性质:民办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是一所民办财经类普通本科院校。大连有15所公办大学: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辽宁警察学院、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民族大学、辽宁轻工职
辽宁警察学院/性质:公办辽宁警察学院是一所公办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大连有15所公办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警察学院
大连商务职业学院/性质:民办大连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财经类专科(高职)院校。大连有15所公办大学:辽宁警察学院、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大连外国语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大连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性质:民办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是一所民办医药类普通本科院校。辽宁有81所公办大学:大连海洋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阜新高等专科学校、中国医科大学、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连民族大学、大连交通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性质:公办大连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医药类普通本科院校。大连有15所公办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大连民族大学、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东北财经大学、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大连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性质:民办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是一所民办医药类普通本科院校。大连有15所公办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大连工业大学、大连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警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