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综合 | 法学 | 上海 | 本科批 | - | 418 | 32773 |
| 综合 | 法学 | 浙江 | 平行录取一段 | - | 576 | 68741 |
| 物理类 | 法学 | 福建 | 本科批 | 549 | 531 | 37885 |
| 历史类 | 法学 | 福建 | 本科批 | 552 | 524 | 12416 |
| 物理类 | 法学(非定向) | 广东 | 本科批 | - | 522 | 104661 |
| 文科 | 法学 | 广西 | 本科二批 | 513 | 504 | 16472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综合 | 法学 | 天津 | 本科批A段 | - | 526 | 30339 |
| 文科 | 法学 | 山西 | 本科二批A段 | 530 | 514 | 12020 |
| 综合 | 法学 | 浙江 | 平行录取二段 | - | 583 | 65513 |
| 文科 | 法学 | 安徽 | 本科二批 | 549 | 542 | 19685 |
| 理科 | 法学 | 福建 | 本科批 | 541 | 520 | 35329 |
| 文科 | 法学 | 福建 | 本科批 | 553 | 536 | 9374 |
| 文科 | 法学 | 湖南 | 本科二批 | 559 | 550 | 19662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法学 | 湖北 | 本科二批 | - | 438 | 92255 |
| 综合 | 法学 | 浙江 | 平行录取二段 | - | 578 | 71018 |
| 文科 | 法学 | 安徽 | 本科二批 | - | 551 | 18624 |
| 理科 | 法学 | 福建 | 本科二批 | - | 495 | 34255 |
| 文科 | 法学 | 福建 | 本科二批 | - | 538 | 9615 |
| 文科 | 法学 | 湖南 | 本科二批 | - | 550 | 16765 |
| 理科 | 法学 | 广东 | 本科批 | 489 | 466 | 111165 |
| 文科 | 法学 | 四川 | 本科二批 | - | 526 | 25479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综合 | 法学 | 浙江 | 平行录取二段 | - | 570 | 71837 |
| 文科 | 法学 | 安徽 | 本科二批 | - | 546 | 20407 |
| 理科 | 法学 | 福建 | 本科二批 | - | 481 | 38049 |
| 文科 | 法学 | 福建 | 本科二批 | - | 537 | 9649 |
| 理科 | 法学 | 湖北 | 本科二批 | - | 489 | 63173 |
| 文科 | 法学 | 湖南 | 本科二批 | - | 561 | 16018 |
| 文科 | 法学 | 广西 | 本科二批 | - | 514 | 14488 |
| 文科 | 法学 | 四川 | 本科二批 | - | 539 | 27563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综合 | 法学 | 浙江 | 平行录取二段 | - | 556 | 71748 |
| 文科 | 法学 | 安徽 | 本科二批 | - | 513 | 17495 |
| 理科 | 法学 | 福建 | 本科二批 | - | 439 | 34665 |
| 文科 | 法学 | 福建 | 本科二批 | - | 460 | 12099 |
| 理科 | 法学 | 湖北 | 本科二批 | - | 458 | 64167 |
| 文科 | 法学 | 湖南 | 本科二批 | - | 520 | 16707 |
| 文科 | 法学 | 广西 | 本科二批 | - | 489 | 16319 |
| 文科 | 法学 | 四川 | 本科二批 | - | 524 | 25723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法学基本理论知识、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需要的法律实践能力;掌握建筑工程与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具备创新观念,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在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建筑、房地产、金融财会等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毕业生能够胜任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务工作,尤其适合在建筑、房地产、金融财会等行业从事法律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法律逻辑学、商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合同法学、婚姻继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私法学、证据法学、 法律文书写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资源法学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福建工程学院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学校发端于1896年清末著名乡贤名士陈璧、孙葆瑨、力钧,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首开福州近代新式教育之先河。在漫长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与时代发展同步,与民族命运相连。1908年开始举办工业教育,开设了铁路、电报两科,解放前为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是福建乃至全国职业教育的一面旗帜。1953年学校分立为轻工业部福州工业学校和福州建筑工程学校,之后两校几易校名,2000年福建高级工业专门学校与1985年成立的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合并组建福建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升格为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并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多种形式的奖(贷)助学金制度。主要包括:
(1)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左右。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两档:对5%左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其余15%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
(3)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发放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扶持、帮助政策,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社会奖、助学金:校本部设立“方庆明”、“新长城自强”、“中宇”、“校办企业”等社会奖、助学金;国脉信息学院另设立国脉慈善教育基金;软件学院 (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另设立宏天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5)特殊贡献奖学金:为社会和学校做出特殊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学校认为应该奖励的。
学校位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占地面积136.88公顷,校舍建筑面积62.24万平方米,其中大学城新校区 107.20公顷,已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41.9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3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29万册,电子图书8970GB。建成覆盖校园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各项配套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各类教学、生活、运动等设施齐全。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调档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1:1。
第十四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调配原则(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进行调配;
2.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3.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体检结论受限的,我校可以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配或调剂至体检结论不受限的专业;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为体检结论受限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不予录取;
5.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7.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规则录取,等级要求不低于BB级;分数相同时按照AA、AB、BB等级顺序录取(相同等级有+优先)。
8.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方案执行。招生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的录取模式。
第十五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
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第十六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旗山校区、鳝溪校区在福建省本科二批文史类录取的专业,使用同一个招生代码。根据学校专业录取调配原则:
1.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2.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没有被录取,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优先调剂到旗山校区录取未满专业、再调剂到鳝溪校区录取未满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旗山校区、鳝溪校区录取的学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只能在专业所在的校区内申请转专业学习。闽台合作项目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只能在闽台合作项目同科类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期满转正时,按照学校关于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业分流的有关规定,转入入学当年同批次同科类招生的专业。
第十八条 为确保我校本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我校不录取院校调剂志愿(即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生源不足专业的计划数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由我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加分或降分照顾政策的文件规定。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文件明确规定我校必须执行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的,我校仅承认全国性加分项目,并适用于投档及专业调配。
《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1.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第七条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对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学费实行分类归档的通知》(闽价费〔2013〕176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352号)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批文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若有退费情况,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各类专业(项目)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专业为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专业为5460元/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详见各省份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学类专业:8640元/学年;
3.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040元/学年,三、四年级13000元/学年。
4.闽台合作项目:普通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8000元/学年。

福建工程学院上海法学录取分数线为418分(综合)。福建工程学院上海法学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法学综合本科批普通类福建工程学院上海法学招生计划2021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法学本科批普通类四年2法学专业

福建工程学院广西法学录取分数线为504分(文科)。福建工程学院广西法学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法学文科本科二批普通类福建工程学院广西法学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法学本科二批普通类四年10法

福建工程学院广东法学录取分数线为522分(物理类)。福建工程学院广东法学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法学(非定向)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福建工程学院广东法学招生计划2021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法学本科批普通类

法学/专业代码:030101K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在浙江、广西、西藏、河南、福建、甘肃、云南等7个省市开设法学专业。福建工程学院各省市招生计划(2022)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地区批次学制人数学费030101K法学浙江普通类平行录取四年K法学福

福建警察学院法学录取分数为安徽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5,最低位次是92715、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7,最低位次是24068、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0,最低位次是48177、福建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8,最低位次是139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法学录取分数为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7,最低位次是102122、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7,最低位次是37977、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6,最低位次是65250、福建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8,最低位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录取分数为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61,最低位次是60370、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9,最低位次是10659、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9,最低位次是21228、内蒙古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6,最低位次是666

福建农林大学法学录取分数为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8,最低位次是25192、福建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4,最低位次是6380。福建农林大学法学录取分数线1.2021年法学录取分数线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物理类法学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录取分数为内蒙古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4,最低位次是2779、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5,最低位次是5114、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8,最低位次是17050、福建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8,最低位次是3101

福建工程学院法学录取分数为上海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18,最低位次是32773、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6,最低位次是68741、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1,最低位次是37885、福建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4,最低位次是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