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 简称:
福建工程学院坐落于素有“海上丝绸之路”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学校发端于1896年清末著名乡贤名士陈璧、孙葆瑨、力钧和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首开福州近代新式教育之风。1907年开始举办工科教育,开设了铁路、电报两科,解放前为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1953年后分立为福建机电学校与福建建筑工程专科学校,两校随时代更迭几易其名,曾于1961年分别更名为福建机电学院和福建建筑工程学院,被誉为福建“建筑业的黄埔军校”“机电工程师的摇篮”。2000年福建高级工业专门学校与福建中华职业大学合并组建福建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福建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升格为福建工程学院。201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增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办学120余年来,学校秉承“真、诚、勤、勇”校训精神,弘扬“大机电、大土木”传统优势,面向“大海洋”新兴领域,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先后为社会输送了20多万各级各类人才。
现有旗山、鳝溪、浦东、铜盘等校区,占地2074.8亩,校舍建筑面积70.3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6327.6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226.51万册,电子图书198.34万册,全日制在校生21336人,其中在读硕士研究生1475人(含外国留学生),17个学院(部),7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专任教师1260人,其中高级职称625人,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近100人,1人入选第七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1~2023年度),省级以上教学及科技创新团队19个。聘任了400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名誉教授、特聘教授、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现有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2个省级高原学科、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2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工程学学科2022年3月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土木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进入“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前50%,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2021“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301~400,位列2021中国学科排名73名。
学校坚守“以工为主、区域性、应用型”办学定位,紧扣福建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形成了以服务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筑业、现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产业为重点的8大专业集群,成为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试点高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 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83门。国家级教学实践平台6个,其中“电子信息与电气技术实验中心”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土木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入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中心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37项,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建筑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2个专业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或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认证评估通过数居省内高校第二、全国同类高校前列。
学校主动聚焦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科技创新成效显著。2013年获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现有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32个。2016年以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95项,省部级项目574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人文社科基金项目83项,国家科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9项,福建省科研重大(重点)专项55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和社会科学成果奖54项,其中省(部)级科技奖44项(含一等奖10项),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10项;获授权发明专利485项,多个项目入选省、市“揭榜挂帅”项目。
学校重视学生素质的培养教育,大学生综合素养不断提高。近五年学生在省级以上的创新创业、学科竞赛中共获国际级荣誉262项、国家级2110项、省级1937项,如获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决赛银奖、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一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铜奖等。学校实施“本科生专利提升计划”,资助学生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批专利授权85项。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国家级立项305项。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获福建省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评“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跻身“全国普通本科类高校团学创业教育工作指数100强”、入围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建设院校、入围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建设基地。在文体艺术方面,获评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捧得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校长杯”,原创艺术精品《光》《海那边的爱》《文脉》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海峡两岸大学生舞蹈大赛中斩获殊荣;校男子篮球队参加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阳光组)曾荣获冠军、亚军,是唯一一支连续五届入围全国八强的球队。毕业生深受欢迎,近五年应届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2.25%。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希腊等全球近20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与马来西亚、捷克、波兰、泰国等高校建立深入合作,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引进海外智力、来华留学生教育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学校于2012年开始招收来华留学生,具备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资格,现有来自“一带一路”有关20余个国家的近百名留学生来校学习本科或硕士研究生课程。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德国高校的“质量工程”交换项目、马来亚大学交换生项目、捷克奥斯特拉发理工大学交换生项目等国际交流项目,选派百余名优秀大学生赴国(境)外名校留学或长短期学习。
学校积极服务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与台湾多所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引进优秀台籍教师近70人。2019年获批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资格备案单位。
当前,学校进入全面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新阶段,明确了“十四五”期间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攻坚“三大目标”,实施追求高质量、深化优服务、增强新动能“三大方略”,推进增强二级单位活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完善人才评价体系“三大改革”,夯实思想基础、教学基础、服务基础、数字基础、治理基础“五大基础”,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早日建设成为一流应用型大学、助力福建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加分或降分照顾政策的文件规定。其他省(市、区)有文件明确规定我校必须执行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的,我校仅承认全国性加分项目,并适用于投档及专业调配。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调档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1:1。
第十四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调配原则(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对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且有顺序的原则进行调配;
2.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综合考虑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类型、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体检、特长等情况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3.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体检结论受限的,我校可以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调配或调剂至体检结论不受限的专业;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为体检结论受限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不予录取;
5.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6.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7.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规则录取,等级要求不低于BB级;分数相同时按照AA、AB、BB等级顺序录取(相同等级有+优先)。
8.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方案执行。招生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的录取模式。
第十五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
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
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第十六条 根据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旗山校区、鳝溪校区在福建省本科二批文史类录取的专业,使用同一个招生代码。根据学校专业录取调配原则:
1.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
2.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没有被录取,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优先调剂到旗山校区录取未满专业、再调剂到鳝溪校区录取未满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旗山校区、鳝溪校区录取的学生,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只能在专业所在的校区内申请转专业学习。闽台合作项目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只能在闽台合作项目同科类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期满转正时,按照学校关于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专业分流的有关规定,转入入学当年同批次同科类招生的专业。
第十八条 为确保我校本科批招生计划全额、有效完成,确保新生报到率,我校不录取院校调剂志愿(即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省份。
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学校按规定将未完成招生计划省份的指标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生源不足专业的计划数调至生源充足的专业,由我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加分或降分照顾政策的文件规定。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文件明确规定我校必须执行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文件没有规定必须执行的,我校仅承认全国性加分项目,并适用于投档及专业调配。
《福建工程学院201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 艺术学类专业调配原则:(1)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考生的文考成绩(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本科资格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按照分数(即综合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3)经过以上调配,仍有专业未录取满额的,再从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配至录取未满专业;(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5)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1.福建省考生: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排序,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60%。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计算办法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综合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综合成绩=高考文考总分×40%+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
旗山校区(校本部)
咨询电话:0591-2286318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邮编:350118
学院网址:https://www.fjut.edu.cn
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
咨询电话:0591-8350393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999号 邮编:350014
学院网址:https://gmxx.fjut.edu.cn/
闽台合作项目(海峡工学院):
咨询电话:0591-22863637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邮编:350118
学院网址:https://mintai.fjut.edu.cn/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多种形式的奖(贷)助学金制度。主要包括:
(1)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左右。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两档:对5%左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其余15%左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
(3)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发放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采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扶持、帮助政策,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社会奖、助学金:校本部设立“方庆明”、“新长城自强”、“中宇”、“校办企业”等社会奖、助学金;国脉信息学院另设立国脉慈善教育基金;软件学院 (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另设立宏天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5)特殊贡献奖学金:为社会和学校做出特殊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学校认为应该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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