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福建警察学院交通管理工程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3:23:09 解决时间:2022-08-08 15:09

满意答案

福建警察学院交通管理工程录取分数为福建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36,最低位次是63208。
一、福建警察学院交通管理工程录取分数线
1.2019年交通管理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交通管理工程福建本科提前批-43663208
二、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介绍
公安技术类 交通管理工程
福建警察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专业代码:083103TK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修学年限:四年

开设课程:

科学管理基础、交通工程学、道路交通管理,交通法规、交通管理数值方法、交通事故及其对策、计算机原理及应用、道路交通控制概论、机动车原理及构造、交通心理与行为、交通通讯与电视监控、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机械制图、金工实习、微机应用及上机实践、机械零件及制造工艺课程设计、专业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在公安交通部门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程实际工作以及本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交通管理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受到相应的专业训练,具有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程实际工作以及本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的能力。

毕业生具备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1.掌握交通管理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2.了解交通管理工程方面最新动态;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4.了解交通管理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5.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6.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福建警察学院
490
校友会(综合)
学校简介

福建警察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公安、司法警察为主的全日制警察本科院校。

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10月成立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1984年9月警校与干校分开办学。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0年4月,福建省人民警察学校和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新的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本科层次的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10月,省委省政府调整福建警察学院、福建警官职业学院办学体制,组建新的福建警察学院。

收费项目

(一)  学费: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技术、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行政管理等十一个专业5200元/学年,法学、信息安全、监狱学等三个专业4800元/学年(闽价费〔2014〕183号)。

(二)  住宿费:以学年收费,每间宿舍均安装空调,按住宿条件分为900元、800元和500元三种,另加收空调费用70元(6人间)、50元(8人间)。

(三)代办费管理及相关费用的清退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要求办理。

(四)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周边环境

学院主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另有荆溪校区、西二环校区。


奖学金设置

(一)学院设立校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救助等资助项目。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2022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  公安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面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物理、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三)  司法警察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物理、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四)  普通专业录取原则:执行招生省普通类或文史理工类本科批或本科二批录取规定。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五)同分录取原则:按照招生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六)  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七)  对电子档案中身体条件不符合我院专业录取规定或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八)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中专 2022-08-08 15:09

相关问答

相关阅读